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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第三點、第四點

  • 發布日期:114-08-01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8月1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141108781A號

主  旨:預告修正「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第三點、第四點。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八條第一項。

三、「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費用補助方式」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農糧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afa.gov.tw)。

四、本次修正之法規內容係授予民眾利益,採取較短公告期間確有其必要性,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糧署。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光華路8號。

(三)聯絡人:朱視察。

(四)電話:049-2332380分機1027。

(五)傳真:049-2341116。

(六)電子郵件:chm1212@mail.af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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