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9月(第183期)
新農業運動-建構區域型生鮮禽肉供應體系
壹、前言
為防範國內發生禽流感疫情,「行政院禽流感防治聯繫會議」透過跨部會分工方式,積極推動自97年4月1日起禁止傳統市集屠宰及販售活禽政策,以防杜人禽密集接觸而爆發禽流感人類病例及新型流感發生之機率。基此,本會於推動「新農業運動」時,將「建構區域型生鮮禽肉供應體系」列為重點工作,並配合傳統市集禁宰活禽之政策,訂定相關執行策略及具體措施,期藉由輔導業者統合經營、廣設家禽屠宰場及整合行銷業者之資源,提昇家禽產品品質及建立供應鏈,達到全面推動禽肉衛生安全屠宰及屠體交易之目標。
貳、執行策略
茲將「建構區域型生鮮禽肉供應體系」之執行策略分述如下:
一、推動土雞產業統合經營
傳統市集禁宰活禽政策推動後,影響最大者為國人喜愛現宰之土雞產業,為減低業者所受衝擊,實有必要整合土雞上、中、下游業者之資源,推動業者產、製、銷統合經營之飼養模式,確保禽肉產品規格化、無藥物殘留及提高禽肉品質。
二、輔導業者設立家禽屠宰場
為確保生鮮禽肉之衛生安全,輔導土雞經由合法屠宰場屠宰及銷售,提高土雞衛生安全屠宰之比率,協助業者廣設區域性中、小型屠宰場,以充分供應傳統市集及各通路之所需,並引導手宰業者轉型,全面提昇禽肉之品質。
三、建構生鮮禽肉配送體系
有效整合及運用家禽屠宰業、行銷業及運輸業現有之物流配送系統,建立地區性物流供應鏈及運輸車隊,並協助業者改善配送系統之溫控設施,提高禽肉運輸效率,以充分供應各傳統市集及通路所需之生鮮禽肉產品。
四、建立「台灣黃金雞」示範攤商
於各主要都會區傳統市集遴選合法禽肉攤商,設置「台灣黃金雞」銷售示範點,供應販售經屠宰衛生檢查之禽肉產品,透過恆溫管控、品質管理及相關宣導工作,提高國人對於非現宰禽肉產品之認識及接受度。
五、規劃設立多功能土雞批發交易中心
規劃於主要產地及消費地輔導設立多功能土雞批發交易中心,期建構生鮮禽肉供應平台,並建全土雞交易制度,以及確保雞農貨款安全。
參、具體措施
一、推動土雞產業統合經營
(一) 輔導業者參與契約飼養,提高契約飼養之比率
為整合個別生產業者達到飼養經濟規模,輔導及協助土雞飼養業者與飼料廠、屠宰場及運輸業者等合作,建立產、製、銷垂直整合之契約飼養模式,並改善業者之經營管理,進一步建立區域性禽肉供應鏈。
(二) 組成無藥物殘留生產輔導團隊,協助辦理土雞藥殘監控
整合本會、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中華民國養雞協會及相關學者專家,組成土雞無藥物殘留生產輔導團隊,協助統合經營業者辦理藥殘監控及來源診斷,並建立追蹤查核資料庫,以有效改善土雞藥物殘留問題,確保禽肉安全及品質。本項藥殘監測工作自95年起先由烏骨雞業者開始輔導,96年起對各土雞雞種辦理全面監測及輔導。
二、輔導業者設立家禽屠宰場
(一) 協助業者辦理設立家禽屠宰場用地變更編定審查作業
為協助有意願設立家禽屠宰場之業者順利取得設場土地,依據「非都市土地變更作專案輔導畜牧事業設施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專案輔導家禽屠宰場所需用地之變更編定審查作業,經本會核定同意業者之屠宰場興辦事業後,所屬地方政府據以辦理土地變更實質審查及核發同意文件。
(二) 依據「輔導設立家禽屠宰場申請補助作業要點」,辦理屠宰場業者申請補助案件之審核作業
配合傳統市集禁止屠宰及販售活禽政策,訂定「輔導設立家禽屠宰場申請補助作業要點」協助業者購置屠宰機械設備及污染防治設施,以減輕業者設場資金成本之負擔,提高業者設場誘因。
三、建構生鮮禽肉配送體系
(一) 協助業者增設溫控運輸設備,確保禽肉衛生安全
本會於年度計畫項下補助禽肉行銷業者增設冷凍運輸車廂體及冷凍壓縮機組,建立完整之生鮮禽肉溫控物流配送體系。
(二) 整合禽肉行銷業者低溫運輸設施,建立區域配送網絡
為穩定供應經衛生屠宰之家禽產品運送至各地傳統市集,本會輔導中華民國禽肉行銷發展協會整合其所屬會員現有運輸設備,建立恆溫物流配送體系,俾提供迅捷之區域運輸網絡及溫控禽肉產品供應鏈,確保傳統市集攤商之貨源供應無虞。
四、建立「台灣黃金雞」示範攤商
(一) 於都會區傳統市集遴選優良合法攤商設置「台灣黃金雞」示範攤商20處,俾推廣經屠宰衛生檢查之優良國產土雞產品。
(二) 協助各示範攤商設置統一形象設計之看板、認證標章等佈置物,並定期於各示範點辦理促銷品嚐活動,藉以提昇產品形象及吸引消費者提高對其之接受度。
五、規劃設立多功能土雞批發交易中心
(一) 協助台北縣政府興設綜合果菜及家禽批發市場
為因應大台北地區禽肉消費市場之需要,並提供衛生安全之禽肉產品,本會協助台北縣政府辦理「台北地區興設綜合果菜及家禽批發市場」之評估規劃,規劃設立綜合果菜及家禽批發市場,並附設屠宰場,未來該市場除具有公開透明之交易制度及集散、交易等功能外,各項家禽產品經集中屠宰後以屠體方式運送至大台北地區各傳統零售市場等通路,亦可避免活禽四處運送可能造成之疫病傳播等問題。
(二) 協助彰化縣肉品市場規劃設立家禽批發交易中心
彰化縣為土雞主要生產縣之一,該縣為提供業者公開公平之交易場所,並發揮產銷調節之功能,已由本會補助該縣肉品市場規劃設立家禽批發交易中心,未來該交易中心可提供中部各縣、市家禽業者進行批發交易、低溫倉儲及物流配送等作業,進一步建立產地禽肉供應體系。
(三) 賡續輔導各縣、市政府及業者規劃設立家禽批發市場
依據已完成之「輔導設立多功能土雞屠宰批發交易中心」規劃報告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相關規定,就法律、市場需求及財務分析等層面,提供民間參與興設家禽批發交易中心附設家禽屠宰場之最適模式分析,並分送各縣、市政府參考及據以輔導其轄內業者規劃設立。
肆、辦理情形
一、委託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辦理土雞業者參與統合經營之意願調查,確實瞭解業者之實際需要及對於參與契約飼養之疑慮,並已邀集飼養業者、飼料業者、毛雞運輸業者及相關產業團體等研討,將於嘉義縣、台南縣及屏東縣各遴選1處業者建立土雞垂直整合契約飼養模式之示範點。
二、組成土雞無藥物殘留生產輔導團隊,於95年協助業者辦理烏骨雞飼養場藥殘檢測計200件,另協助業者診斷藥殘來源,並建立追蹤查核資料庫,以有效改善土雞藥物殘留問題,確保禽肉安全及品質。96年度將擴及各土雞雞種,並完成建立220件檢測及追蹤查核資料庫。
三、賡續協助業者辦理設立家禽屠宰場用地變更編定審查作業, 96年度截至8月底止,計已核定同意10家業者之用地變更編定專案輔導申請案件,如加計91年辦理是項工作迄今,業完成逾50件之家禽屠宰場用地變更編訂專案輔導案件。
四、依據「輔導設立家禽屠宰場申請補助作業要點」,賡續辦理業者設立家禽屠宰場之申請補助案件,截至96年8月底止,計已累計審查51家業者之申請案,並已輔導其中20家業者與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簽訂補助合約,將陸續輔導各場儘速完成設場及取得屠宰場登記證書,並由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派駐屠檢人員逐隻檢查屠體,確保禽肉產品衛生安全無虞。
五、輔導中華民國禽肉行銷發展協會於95年辦理完成補助禽肉行銷業者增設冷凍運輸車輛之車廂體及冷凍機組計50部,結合該協會現有120家會員及近800部冷凍運輸設備,可建立恆溫物流配送運輸車隊,充分供應傳統市集所需經衛生安全屠宰之禽肉產品。
六、協助台北縣政府及彰化縣肉品市場完成家禽批發市場附設屠宰場之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報告,將協助其賡續辦理後續招商作業。
七、委託專業行銷顧問公司調查及訪談北、中、南各都會區之傳統市集禽肉攤商,已有多家攤商業者表達有意願配合設置「台灣黃金雞」示範點,預計於96年9月底前佈置完成5處以上之示範攤商及辦理促銷品嚐活動,12月底前完成20處示範攤商之設置。
伍、結語
為防範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之發生,推動傳統市集禁宰及販售活禽有其必要,惟此一政策之實施,對於國內土雞產銷型態及各相關從業人員將造成重大影響,故需推動相關配套措施,以減輕對業者之衝擊。本會「新農業運動」所規劃之「建構區域型生鮮禽肉供應體系」相關措施,除可協助土雞產銷順利轉型及減少衝擊外,更可藉此整合各產業資源協助調整土雞產業結構,提昇土雞產業競爭力,並確保禽肉產品之衛生安全,進一步落實傳統市集禁宰政策及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