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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年度施政目標及策略

一、增進農民福利體系

(一)持續擴大農業保險,結合產業政策擴充農業保險量能及涵蓋範圍,完備農業保險法規及運作制度,鼓勵專業農戶投保,保障營農經濟安全。
(二)開辦農民退休儲金,建構雙層式老年農民經濟安全保障制度,提升農民退休生活保障水準。
(三)精進農民健康保險,持續落實人地脫鉤,保障實際耕作者參加農保權益。
(四)精進農民職業災害保險,逐步強化納保,健全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之職業安全及經濟補償制度。
(五)增進農民福祉,發放農漁民子女助學金、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等,照顧農民生活,保障農民晚年經濟安全,以及強化天然災害救助體系,提高風險管理能力。
(六)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增進農業信用保證功能,支應農漁民及農業創新所需資金。健全農漁會信用部經營體質,強化監控功能。

二、健全農業基礎環境

(一)持續推動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作業,強化盤查資料之蒐集彙整及更新,並運用盤查結果進行農業生產環境區位分析、國土利用規劃及農產業輔導等農地利用與管理策略研擬之參考。配合國土計畫法劃定農業發展地區,推動農產業及農村整體發展規劃,並確保農地總量及品質;推動農業綠能,達成農電共享雙贏。
(二)鼓勵農地辦理稻作直接給付、轉作或生產環境維護,推動稻作制度轉型及政策調整,並加強引水蓄水設施及大區輪作制度,以因應氣候變遷之調適;針對非都市土地之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內農牧用地且維持農糧作物生產使用者,提供農業環境基本給付,維護農業生產與環境社會之多功能價值。
(三)整合農業訓練資源輔導青年農民,並建立系統性農事培育課程及實習場域,提升農業職場人力水準;推動農業經營準備金,協助青年農民穩定初期農業經營;推動農業人力發展多元措施,辦理各類農業人力團,充裕農業勞動力供給,並成立農業機械代耕團,減省勞動力需求,擴大使用農業人力資源平臺,建構勞動力媒合調派機制,同步推動外國人協助農事服務,運用多元人力改善農業缺工。
(四)落實農田水利法,執行農田水利公權力,強化灌溉管理組織,加強灌區內外農田水利建設,擴大灌溉服務範圍,服務更多農民,推動系統性改善灌溉排水設施,調配水資源競用區枯水期用水;輔導農田水利灌溉管理組織施設農業水域太陽光電系統、小(微)水力發電設施,提升農田水利設施附加價值,發揮農田水利事業生產、生態、生活之三生功能。
(五)清除豬瘟(CSF)之規劃及推動,持續防堵非洲豬瘟跨境傳播,維持口蹄疫非疫區,強化動植物防疫檢疫與檢驗效能,推動有害生物整合管理,精進畜禽屠宰衛生檢查。
(六)落實動物保護觀念,強化飼主責任及特定寵物源頭管理措施;精進遊蕩犬管理策略,保障民眾生活安全;轉型升級動物收容管理及多元推廣認養;結合民間資源,發展動物保護領域非政府組織營運能力。
(七)結合生物科技與資通訊等前瞻技術之創新、推廣與應用,掌握農民土地作物資訊,提升農業生產與資源利用效率。落實科研發展機制,加速促進農業科技研發成果商品化及產業化,發展循環經濟,推動生物經濟,以市場導向串聯技術價值鏈,打造市場導向、高競爭、高附加價值的農業。
(八)友善漁業生產及勞動環境、營造漁港安全作業環境,整建養殖漁業生產區軟硬體,提升防災能力;建構冷鏈物流系統,提升漁產品安全及價值。
(九)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及大規模崩塌防減災工作,加速山坡地農路改善及促進農塘活化,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免災害及促進土地合理利用,確保農業永續經營環境。
(十)辦理上游國有林集水區整體治理,加強治理工程生態保育措施。健全林地管理,強化森林保護及人員訓練,輔導林地合理使用,建立公私協力保安林管理機制。深化里山倡議,完善自然保護區域經營管理,維護生物多樣性,推動生態服務給付,串聯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
(十一)落實農業源頭管理,監測田間農作物農藥殘留與重金屬等汙染,提升農糧產品安全品質。推動肥料登記制度,建立合理調配機制,落實合理化施肥,維護農田地力。加強漁畜禽產品用藥監測、強化有害生物綜合管理,鼓勵友善農業,汰除高風險農藥,強化分級管理,制訂配套法則,擴大植物醫師制度與農藥實名制,逐步達成化學農藥減半目標。
三、提升產業競爭力
(一)落實推動有機農業促進方案,持續輔導國產驗證農產品供應,提升我國農業安全生產等級;鼓勵學校午餐及國軍副食採用產銷履歷與有機食材,提升覆蓋率,擴大需求帶動供給;推動農產品安全管理,健全農場到餐桌優質食材之供應體系;推動臺灣優良農產品認驗證及強化國產優質農產品形象,建立系統性食農教育體系,提升消費者對國產農產品之認知、信任及支持。
(二)推動智慧農業,導入或研發自動化及智能化之精準生產、建構雲世代數位服務等科技整合體系,運用智慧科技調整產業結構,提升農業產銷效能。運用資通訊技術,開發輔助農業經營的工具,發展農業大數據庫,支援農業決策及提升農業服務效能。
(三)建立農民及消費者有利之農糧產銷結構,精進產銷調節措施,穩定農產品供需;建置農糧作物集團產區,促進結構調整;推行種植登記制度、農情調查及遙測判釋等,完善生產預警制度。
(四)落實山林開放,深化森林育樂場域品質及價值;開拓多元林產業,提升木材自給率及非木質產品之開發利用,推動適地林下經濟與森林產物採取及利用,振興山村經濟。
(五)推動責任漁業,深化國際漁業合作及參與國際組織運作,確保漁民作業權益;推動養殖漁業振興,以專區、專水、專法為主軸,調整產業結構;持續推動友善漁法,跨域合作培育本國船員及幹部船員,提升船員福利。
(六)推動畜禽產業現代化,畜禽產業擴大運用精準數據管理,加強推動自動智能省工設施(備),提升生產效率,產業轉型升級,穩定國內毛豬產銷供應,精進國產豬肉溯源管理,建立市場區隔,加強產品創新開發,整備豬肉外銷產業鏈,開拓外銷契機。
(七)輔導農產品生產到初級加工一元化,精進採後處理技術及設備,減少農產品耗損,提升品質與運銷效率;建立全國農產品冷鏈體系,發揮調節供貨功能;鏈結食安、加工技術及場區輔導,提升生產到初級加工技能,協助農民農產品初級加工打樣,優化需求市場之標的農產品冷鏈保鮮及貯運技術,提升國產特色農產加工品價值。
(八)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鞏固深化既有市場並開拓新興市場;發展以市場為導向之農產品外銷產業,輔導農企業建立多元行銷通路,增加農民收益。積極參與國際經貿組織談判,加強多邊及雙邊農業諮商,突破關稅及非關稅貿易障礙,爭取我農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推展農業新南向政策,深化農業雙邊合作,強化我國與新南向政策國家經貿及投資,促進出口市場多元化。
(九)整合農村區域資源,加速農村社區產業活化;改善農村基礎建設、活化土地利用,打造農村再生宜居宜業友善環境;優化休閒農業旅遊主題特色與服務量能,行銷四季區域遊程,拓展國內外遊客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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