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4月(第106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程施政計劃(90至93年)
壹、環境情勢分析與優先發展課題
農政事務範圍廣泛,舉凡農林漁牧產業之發展、生態環境之維護、農漁民福祉之增進、消費者權益之保障等,都是農業施政重點。隨著國內政經結構的轉變,以及國際間互動頻度的提高與範疇的擴大,影響台灣農業發展的因素也愈趨複雜,現階段的台灣農業正面臨多重挑戰,包括經濟面、社會面、生態面乃至政治面等種種內在條件與外向情勢,均對農業發展產生深遠影響。茲分述如下:
一、環境情勢分析
(一)農產貿易加速自由化
自1993年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協議,於1995年設立WTO,將國際貿易規範導向更自由化、全球化的體制後,各會員體即循此方向,就經貿制度、法規及政策等方面進行改革,在WTO主導下,加速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在此大環境下,又逢1990年代末期之資訊革命,網際網路的蓬勃發展,縮減了交易時間與空間障礙,更形塑了經濟無國界的大趨勢。未來農產品市場競爭勢將更趨白熱化,我國即將加入WTO,在調減關稅、開放市場與削減農業補貼等規範下,國產農產品將面臨更大的競爭壓力,部分產品將因受到排擠而減產,產業結構勢須重整,其中尤以原採管制進口或限制地區進口措施的41種農產品所受影響程度最大。
(二)糧食安全問題浮現
由於世界人口不斷增加,地球的人口承受力日趨飽和,自然環境也逐漸劣化,在溫室效應、氣候異常、土地沙漠化、農地減少及水源污染等種種不利情況下,糧食供給量的不確定性也隨之升高,加上分配不均,許多已開發國家糧食生產過賸,更多開發中國家卻長期存在糧食不足問題,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估計,全球因糧食缺乏而造成營養不足的人口,在1990年有5億1千萬人,目前則有8億3千萬人,足見世界糧食問題並未因國際農產貿易的自由化而消弭。近年雖有諸多國家成功開發基因科技,以科技文明突破自然環境限制,大量生產基因改造產品(GMO),為紓緩糧食問題另闢蹊徑,惟其對人體健康及自然生態之影響尚未有定論,故而引發各國對糧食安全性的疑慮。未來如何兼顧糧食量的充裕與質的安全,確實改善世界糧食問題,已成為各國無可迴避的重要課題。
(三)農產消費結構轉型
隨著國內經濟的高度發展,國人所得水準提高,生活型態及對農產品特質的需求也逐漸在轉變中,尤其在經貿自由化的過程中,進口產品日益增多,消費選擇也愈趨多元,因此,產業欲在市場嶄露頭角,不僅須考量競爭對手之供給策略,更須迎合消費者之多變需求。在家庭規模縮小、人口結構高齡化、保健意識增強、休閒及外食機會增多等社會趨勢下,未來農業產銷也勢必要配合調整,朝衛生健康、精緻化、多樣化、速食化、品牌化、宅配化等方向發展。
(四)生態保育蔚為世界潮流
自1970年代以後,生態保育問題即由區域性議題擴大為國際性議題,國際社會間逐漸形成「共同未來」與「永續發展」共識,環境保護運動也隨之興起,惟生態環境仍日趨劣化,1992年全球百餘位國家代表,乃於巴西里約召開地球高峰會,發表了里約宣言、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森林原則及21世紀議程等五項重要宣示,強調經濟發展須與環境調和的永續發展理念。嗣後,各國更進而簽署蒙特婁議定書與京都議定書,針對溴化甲烷使用量及溫室氣體排放量訂定具體規範,期以減少經濟發展對自然環境之傷害。凡此,在在顯示,生態保育觀念不僅已在20世紀蔚為世界潮流,更將在21世紀落實為全球性的具體作為。
(五)兩岸互動環境轉變
在國際經貿自由化及中國大陸開放改革趨勢下,兩岸關係已從早期的政治問題逐漸轉化為政治與經濟交雜的課題。現階段兩岸經貿活動,除部分離島自90年起實施小三通外,其他地區仍限於間接投資與間接貿易,惟因兩岸存在經濟互補性及人文同質性,雙方交流仍甚頻繁,台灣不但已成為中國大陸的第四大外資來源,大陸亦已成為台灣的第五大貿易伙伴,二者經濟依存度相當高。未來加入WTO後,兩岸經貿關係將由間接交流,轉為直接互動,貿易量必將持續擴增,由於大陸農業生產成本低,大量進口勢將打擊本土農產價格,影響農漁民收益;此外,因大陸為多種疫病之疫區,其可能挾帶動植物疫病入侵台灣之風險,尤為潛在威脅。
二、優先發展課題
為因應當前環境情勢,維護本土農業發展,未來四年之農業施政將以發展知識經濟、提升產業競爭力為主軸,加速進行農業結構與制度改革,兼顧產業發展、糧食安全、生態保育、農民福利與農村建設,積極爭取全民對本土農業的認同與支持,並發揮農業援外功能,擴大互利共榮之雙邊農業合作,以奠定農業永續發展之基礎。優先發展課題如下:
(一)確保糧食安全,提升產業競爭力
糧食安全為社會安定之基礎,雖則農產貿易日趨自由化,惟國際糧食供應變數甚多,為確實掌握充裕、安全之糧食,仍應維持本土農業之適度生產,惟產業之延續又以經濟自足為要件,面對知識經濟時代,知識與技術已成為比較優勢的關鍵來源,台灣農業要追求永續發展,必然要走向科技化、資訊化與企業化,以突破小農效率瓶頸。未來除應加速發展高科技創造產業優勢外,也應從經營管理面加強發展農業策略聯盟,以收規模經濟效益,提升產業競爭力。
(二)再造農村社區,增進農民福祉
近十餘年來,農家平均每人年所得占非農家每人所得之比率均在73%以下,農村建設無論在文化、交通、醫療、育樂等方面,亦較都市不足,農民生活水準確屬偏低。由於農村經濟活動力衰退,農村青年多外流,加速人口結構老化,88年農家65歲以上人口52萬人,占農家總人口14.0%,較台灣地區平均值8.4%為高。面對農產貿易自由化及天然災害衝擊,農民對於各類農業建設、救助與福利之需求愈形殷切,未來應持續加強農村軟硬體建設,強化農民團體服務功能,鼓勵青年留鄉,重塑農村為清淨祥和的生活環境、富人文氣息的文化鄉城,及舒適便利的休閒場所,以全面提升農村生活品質。
(三)增進國土保安,維護生態環境
台灣地形南北狹長,河流短急,因天然地勢陡峭、土質結構脆弱以及不當開發等因素,所衍生之水土保持問題,已危及公共安全;生物資源或遭不當獵捕,或因棲息地遭破壞,部分物種也有瀕臨滅絕之虞。相對於其他產業而言,農業是較具環保功能的綠色產業,未來應加強推廣良好耕作制度,以維護農田生態,並推廣造林,提高森林覆蓋率,同時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及治山防災整體規劃,以發揮國土保安與水源涵養功能,維續生物多樣化之生態環境。
(四)擴大對外農業合作,拓展農業發展空間
在國際互動日益頻繁情勢下,台灣與各國的競爭及合作關係也將更趨密切。為擴大國際視野、拓展農業發展空間,未來應加強掌握國際脈動,務實推動國際合作與兩岸交流,進行產業分工,以合作取代競爭,開創產業利基,建立互利共榮基礎。
貳 中程發展目標與策略
一、中程發展目標
基於前述情勢分析,盱衡我國農業發展條件,擬具未來 4年政策目標如下:
(一)維護糧食安全,糧食自給率(以價格加權計算)維持在75%以上。
(二)提升產業競爭力,農業勞動生產力平均每年提高4%,農家年農業所得提高為18.3萬元,農業就業人口降為63.3萬人。
(三)增進農民福祉,建設機能完整之農村生活圈80處。
(四)促進生態和諧,集水區整治率提高至33%,自然保護區占台灣地區面積比率提高為15%。
二、中程發展策略
為達成上述目標,將採取以下策略:
(一)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厚植農業競爭利基。
(二)發展農產加工事業,提高農產品附加價值。
(三)推動農業策略聯盟,加速產業轉型。
(四)健全動植物防疫檢疫網,確保農產品安全。
(五)促進農產運銷現代化,提升國產品競爭力。
(六)強化農民團體功能,增進農民福祉。
(七)建設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
(八)加強治山防災與自然資源永續經營,維護環境生態。
(九)增進國際農業合作與兩岸農業交流,開拓發展空間。
參、中程施政計畫內容摘要
一、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厚植農業競爭利基
(一)創新農業科技
- 重點產業及資源保育利用研究
(1)加強作物、畜禽育種及生產技術改良,建立健康種畜禽及種苗繁殖體系,發展海面箱網養殖管理技術。
(2)加強農藥毒理、製劑、檢測及施用技術研究,發展農產品安全檢測技術及保鮮技術。
(3)加強農業生物遺傳資源收集、保存及利用,推動自然生態及野生動植物調查、監測及保育,並加強臺灣地區生物多樣性研究。
(4)改進森林經營方法及保育利用技術,建立集水區經營及治山防災技術體系,加強氣候變遷對農業之影響及相關技術研究、農業水利科技研究、漁業資源合理利用及相關設施之研究。
(5)研發農畜場廢棄物資源化技術,辦理農業公害及污染防治調查,以及農藥與肥料對環境影響之研究。
(6)強化農業政策與制度、農業組織及人力資源發展等研究,並研擬因應國際農業情勢對策,提升農業經營管理效益。
(7)開發應用農業資訊系統,建立產業技術知識庫,配合行政院推動產業電子化,規劃農業產銷班與其業務相關單位之資訊流通架構。
(8)培育農業高科技人才,加強農業科技計畫管理,提升研究水準。
(9)加強與美、加、日、德、法、荷、澳等先進國家及國際組織進行農業科技合作。
- 積極開發生物技術
(1)研究關鍵生物技術,開發高價值產品與生物性農業資材、防疫檢疫生物技術、基因改造產品安全性評估及檢驗技術。
(2)發展作物種苗、生物性農藥、動物用疫苗及水產養殖生物技術產業。
(3)設置高科技農業生產專區,提升經營效率。
- 提升食品加工技術
(1)開發傳統中式料理、高品質團膳食品及保健食品。
(2)研發國產大宗農產品加工技術,以提高產品附加價值。
- 發展應用遙測技術
(1)整合遙測與生產科技,發展精準農業,輔助農業生產管理。
(2)應用遙測技術於農業天然災害之偵測、預警,以及自然資源與國土之經營管理。
- 加強推廣農業機械、自動化與電子化
(1)開發應用省工農業機械,以及自動化產銷技術,減少勞力需求。
(2)研究結合自動化與電子商務技術,建立電子化農業經營模式。
- 開發動植物防疫檢疫科技
(1)建立動植物疫病蟲害風險評估技術。
(2)加強生物防治資源調查、開發及利用研究。
(3)開發動植物檢疫新技術、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殺蟲、殺菌處理技術。
(二)強化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建設
- 辦理台南及高雄區農業改良場遷建工程,改善研發環境,提升研發績效。
- 籌設國家水產生物種原庫,提供保存重要水產生物種原之良好環境,挽救瀕臨絕種之物種。
- 規劃畜產試驗所科技研發基礎建設,提升農業高科技研發應用能力。
- 興建國家動物傳染病檢驗室及獸醫科技研究實驗室,強化防疫功能。
(三)建構完整農業資訊體系及強化應用能力
結合產銷組織及農民團體,建立農業資訊社群網示範區,普及農業資訊應用。
(四)培植優質農業人力資源
- 規劃設立現代農業教育訓練學院,培訓優質核心農民。
- 建立經營管理顧問專家診斷輔導體制,改善產銷組織經營效率。
- 輔導產銷團體建立產銷及財務制度,促進經營管理企業化。
二、發展農產加工事業,提高農產品附加價值
(一)發展農村釀酒產業
結合地方文化與休閒活動,發展農村釀酒產業,促進產業升級。
(二)推動傳統美食商品化
推動中式食品、傳統藥膳食品商品化、便食化,並獎勵新產品之試產及市場開發。
(三)帶動農業工業化發展
輔導農民團體進行產地初級加工,建立與食品廠之合作模式,帶動農業工業化。
(四)發展地區性加工特產
改善農村加工及儲存技術,發展多樣化地區性加工特產品。
(五)推廣CAS優良農產品認證
配合食品加工業之發展,推廣CAS優良農產品認證,增進食品安全保障。
三、推動農業策略聯盟,加速農產業轉型
(一)推動農業策略聯盟
- 推動以農會為中心之農業策略聯盟,發展生產、加工、物流、貿易及農村旅遊等各類聯盟,創造共同利益。
- 尋求國際合作或聯盟機會,創造商機。
- 組織農業策略聯盟諮詢顧問團,提供相關服務。
(二)調整農地利用管理
- 建立農地管理資訊系統,加強稽查農地使用情形,落實農地農用。
- 加強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輔導產銷班企業化經營,推廣適地適作。
- 營造重要農業區優質產銷環境,發展精緻農業。
- 凍結三七五減租條例,推動耕地新租賃制度,擴大農場經營規模。
(三)確保糧食安全促進稻米供需平衡
- 調整水旱田利用,實施稻米計畫生產,稻作面積由89年之34.7萬公頃調減為93年之31萬公頃;輔導契作玉米、高粱面積由89年之2.1萬公頃,調降至93年之1.8萬公頃;輔導契約蔗農轉作、休耕,預計契作蔗田面積由88/89年期之1.2萬公頃縮減至92/93年期之0.9萬公頃;輔導保價作物區輪作、休耕、種植綠肥或休閒景觀作物,或採行水源涵養等生態維護措施,預計由89年之17.8萬公頃,提高至93年之23.7萬公頃。
- 實施稻穀保價收購制度,加強稻米進口管理,適度掌握糧源,維持28至40萬公噸糙米之安全存糧。
- 推廣水稻良質品種,配合良種繁殖充分供應秧苗,至93年,良質米推薦品種栽培面積占稻作總面積之比率達60﹪以上;另將落實稻米分級檢驗,改善倉儲、加工設備,強化良質米產銷。
- 掌握國內外糧食產銷資訊,適度調節食米供應,加速處理餘糧,並辦理米食宣導推廣活動,穩定米食消費量。
- 配合加入WTO,研究調整稻米保價收購制度。
(四)生產衛生安全之優質農特產品
- 推廣少量多樣化之優質雜糧產品,加強辦理農工契作。
- 輔導發展休閒、健康機能取向之特用作物,突顯地區性特色。
- 推廣設施蔬菜及有機蔬菜栽培,致力平衡市場供需。
- 發展高品質水果產業,改善儲運及銷售系統,輔導果園經營企業化,並鼓勵不具競爭力之果園廢園轉作。
- 整合花農組織體系,改善生產與收穫後保鮮技術,提高花卉品質,拓展花卉外銷。
- 推動合理施肥、用藥,加強農作物污染監測與管制。
- 加強蔬果農藥殘留檢驗,擴大辦理「吉園圃」標章認證。
- 輔導民間團體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結合民間資源促使有機農業良性發展。
(五)推動國際漁業合作與責任制漁業
- 推動國際漁業合作,輔導業者與沿海國洽簽漁業合作協定,確保作業漁場。
- 執行國際漁業管理措施,實施漁船作業監控措施,掌握漁船作業動態。
- 辦理「台籍權宜國籍漁船回籍」措施,調整海洋漁業產業規模,維護漁業資源。
(六)漁港建設
- 加強漁港岸上公共建設,增進泊船安全,提高漁港機能及作業效率。
- 推動漁港功能多元化利用,發展娛樂漁業,促進沿近海漁業轉型。
(七)沿近海漁業永續發展
- 加強沿近海漁業資源調查與環境監測,設置人工魚礁區及保育區,放流魚貝介類種苗,發展栽培漁業,養護漁業資源,並加強資源保育宣導。
- 檢討修正沿近海漁業管理規範,輔導漁業團體自律管理,加強各地海域漁業巡護,強化漁業作業秩序,落實漁業權漁業。
(八)促進養殖漁業與環境和諧
- 整建養殖漁業生產區48處,加強開發水源,建置海水統籌供應及排水系統,設立魚貨包裝處理場10處。
- 輔導屏東及澎湖縣發展箱網養殖,加強相關公共建設,建立高附加價值農漁業生產中心,提高海水養殖比率,促進養殖漁業與環境和諧。
- 輔導於台南市設立活魚外銷及水產種苗儲運中心,拓展海水活魚國際市場。
- 設置水產種苗及觀賞魚生產區,發展具國際競爭力之養殖產業。
(九)推動海洋牧場及生態休閒走廊
- 輔導於澎湖、台北、宜蘭及屏東等縣合適水域,發展海洋新牧場,強化棲地改造、魚類繁殖與誘集技術,促使捕撈漁業轉型為放牧型漁業,建立和諧作業秩序。
- 規劃調查雲林地區沿海生態,輔導發展兼顧保育與觀光休閒價值之養殖漁業,塑造優美的海洋生態休閒走廊。
(十)提升畜禽產銷效率
- 加強豬隻品種改良,發展具特殊品質之黑豬品系,並建立優良種雛供應制度,強化本土優良畜禽種原供應體系。
- 鼓勵設立自動化畜禽場,強化家禽保健中心功能,改善畜禽產品運銷制度,建立現代化產銷管理系統。
- 改善屠宰場設施,規劃設置禽肉、液蛋及蛋品加工廠,提高產品品質與附加價值。
- 推行鮮乳標章及衛星牧場制度,輔導解決冬季賸餘乳問題。
- 加強飼料生產管理及飼料作物產銷輔導,建立地區性芻料供應模式,提高自給率。
(十一)建立優良國產禽品認證制度
- 辦理優良畜牧場認證,以及禽品有害物質標準檢驗方法認證,提高衛生安全保障。
- 推動優良國產禽品品牌及認證制度,強化優良品質形象。
- 推動蛋品分類計價制度,開拓直銷及電子商務等多元通路。
(十二)建立畜牧產業新形象
- 改善畜牧場環境管理,推廣減廢及廢棄物再利用,落實綠美化,建立產業環保形象。
- 健全「動物保護法」相關法制規範,加強寵物登記、動物收容處所管理,以及動物保護教育宣導。
(十三)建立產銷失衡處理機制
- 針對21項較易發生產銷失衡之農產品,建置產銷預警制度產品資料,並研擬產銷失衡處置措施,建立完整之基礎資料庫。
- 強化農產品產銷預警小組功能,配合各產業產期,召開預警會議,研判產銷狀況,並據以採行最佳因應措施,妥善處理失衡情形。
四、健全動植物防疫檢疫網,確保農產品衛生安全
(一)加強動植物防疫檢疫
- 增修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獸醫師法」及植物防疫檢疫相關法令,落實法制規範。
- 整合動植物病蟲害疫情監測體系及預警工作,強化動植物疫病蟲檢診體系,利用電子通訊科技,即時通報疫情。
- 加強推動豬瘟及口蹄疫撲滅工作。
- 配合牧場登記管理制度,加強種畜禽場衛生管理,檢查並清除重要動物傳染病原,建立逆向追蹤疫病系統。
- 強化獸醫師管理,提高防疫效能。
- 針對植物重大疫病蟲害及公共地野鼠,辦理共同防治,並加強疫情監控,適時實施緊急防疫措施。
- 推動繁殖用植物種子種苗特定疫病蟲害檢查制度,確保其安全性。
- 開發檢疫報驗發證電腦系統,供進出口業者利用,落實簡政便民。
- 加強國際港站檢疫查驗工作,並派員赴國外原產地進行檢疫及疫病蟲害發生與防治查證,確保輸入農產品之安全。
- 實施國外肉品生產場所查證制度,並於進口時嚴格檢查,確保產品安全。
- 依據國際規範,加強動植物疾病風險評估,降低農產品進口之潛在危險。
- 提升蔬果等農產品外銷檢疫處理技術,協助拓展農產品外銷市場。
- 擴大防疫檢疫教育宣導,提升防疫檢疫人員專業技能,增進全民防疫檢疫觀念。
(二)強化動植物檢疫設施
- 因應兩岸小三通,規劃設置離島檢疫站,建立檢疫證明書認證及交流機制,防範疫病傳入。
- 充實檢疫設施與設備,籌建國家級動植物檢疫中心一處,執行隔離檢疫之診斷鑑定工作。
(三)加強農產品藥物殘留監控
- 增修訂「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及「農藥管理法」,防止藥物不當使用。
- 簡化動物用藥品登記作業流程,加速優良動物用藥品合法化,並加強查緝取締不法動物用及農用藥品。
- 強化農產品藥物殘留防範與監控體系,於肉品市場設立監控站,抽檢待售豬隻血液中磺胺藥物殘留量。
- 建立畜牧場用藥安全制度,督促畜牧場聘僱獸醫師,加強管理自配飼料戶之藥物使用,減少藥物殘留。
(四)強化屠宰衛生及肉品檢查制度
- 訂定屠宰作業規範,指導屠宰廠工作人員實施衛生屠宰作業,降低肉品污染機率。
- 充裕屠宰衛生檢查人員,執行豬、雞、鴨、鵝等畜禽屠宰衛生檢查,並加強取締非法屠宰行為。
- 建立肉品逆行追蹤制度,由生產階段減少衛生安全問題,強化動物疾病防疫效率。
(五)改善流浪犬收容及管理
- 訂定流浪犬收容所作業規範,建立評鑑及獎勵制度。
- 協助各縣市政府解決收容所土地使用問題,設立符合犬隻基本收容條件之中途之家。
- 辦理流浪犬管理人員之教育訓練,強化人道對待動物之觀念及處理技術。
- 鼓勵民眾領養流浪犬,結合民間力量,協助監督收容所管理及社區教育宣導工作。
五、促進農產運銷現代化,提升國產品競爭力
(一)建立高效率運銷體系
- 改善產地集貨場作業流程,落實農產品商品條碼化、分級標準化、包裝規格化;整合產地包裝處理集運中心,強化農產品多元化運銷與保鮮物流作業體系。
- 改善農產品批發市場硬體設施,建立批發市場與產地供貨團體之電腦進貨登錄體系,健全市場供銷管理,並擇優輔導轉型為物流配送中心。
- 整合農民團體及民間零售通路、加工及外銷等相關業者,進行策略聯盟,建構農產運銷資訊體系,拓展電子商務與宅配服務。
- 推廣農產品品牌,以品牌確保品質,強化競爭利基,並配合產季辦理促銷活動,加強消費者教育,提高國人對國產品之認同度。
- 發展新興外銷產品,改善農產品保鮮、包裝與加工技術,塑造優良品質形象,辦理國外促銷、展示活動,拓展國際市場。
(二)加強農產品進口管理
- 因應加入WTO,以進口配額或關稅配額制度取代現行管制進口或其他非關稅措施,逐步開放市場,並實施有秩序之農產品配額管理制度。
- 依WTO入會談判結果,針對花生等14項產品,適時實施特別防衛措施,減輕產業衝擊。
- 協調加強查緝農產品走私案件,並銷燬緝獲之走私產品。
六、強化農民團體功能,增進農民福祉
(一)再造農漁民團體提升服務功能
- 研修訂農民團體相關法規,改善組織管理。
- 推動農民團體合併與層級簡化,再造效率化組織;強化農田水利會營運體系,輔導多角化經營。
(二)加強照顧老年農漁民
- 發放老年農漁民福利津貼。
- 推廣農民營養保健及高齡者生活改善。
(三)辦理農漁業救助
- 寬籌農業發展基金,辦理農業發展、政策性貸款及其他農民福利措施。
- 寬籌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減輕貿易自由化之衝擊。
- 設立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提高災害救助效率。
- 辦理漁民、漁船海難救助,安定漁家生活。
(四)培植農漁民轉業能力
辦理農漁民第二專長訓練,輔導農漁民離農轉業。
七、建設農村新生活圈,塑造農村新風貌
(一)現代化農村新生活圈之規劃建設
- 結合生態景觀、產業發展與社區文化規劃建設現代化農村新生活圈80處。
- 獎勵規劃整建綠色建築與公共設施20處。
- 輔導發展農業產業文化及休閒農業。
(二)農村發展規劃及建設
辦理農村綜合發展規劃、建設示範各16處。
(三)建設富麗漁村
加強台灣本島、澎湖、馬祖閩東等漁村公共建設,整建富麗漁村示範區16處。
(四)農村社區更新規劃及建設
辦理農村社區更新規劃、建設各12處,輔導農村社區發展協會,共同維護管理農村社區環境。
(五) 921震災農村聚落重建規劃與建設
- 推動921震災農村聚落重建規劃區實質建設109處,並加強植生綠美化。
- 規劃設置九份二山國家地震紀念地一處。
(六)集村式新風貌農村住宅輔建
規劃興建集村住宅1,000戶。
八、加強治山防災與自然資源永續經營,維護環境生態
(一)921震災重建區土石流災害整治
- 處理土石流危險溪流,含高度危險溪流105條、中低度危險溪流95條,計200條。
- 治理高危險村落,進行純工程處理23處,餘配合建地退縮及遷建進度辦理。
- 辦理崩塌地裸露地植生261處。
- 處理危險崩塌地,辦理A級危險區67處、B級危險區769處,計836處。
- 修復重建治山防災構造物,含防砂壩、護岸等防災構造202件。
- 督導辦理農路水土保持2,213件。
- 緊急處理颱風豪雨所致新生土石災害250處。
- 設置土石流觀測系統21處,維護19處,並於防汛前輔導地方政府辦理土石流防災演習21場次。
(二)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
- 設立山坡地監測中心,利用遙測技術長期監測、追蹤山坡地利用情形。
- 加強山坡地違規使用案件之查報、取締與處理,輔導超限利用者實施造林,解決超限利用問題。
- 劃定水庫集水區、土石流危險區及崩塌地危險區等特定水土保持區,加強管制開發與集水區治理。
- 建立坡地防災技術體系,訂定土石流災害可能發生之雨量基準值,提供預警資訊,提高災害處理效率,並推動治山防災工程之生態化、綠美化。
- 全面推展區域性水土保持處理,加強邊坡穩定及排水等工作。
- 配合休閒旅遊發展趨勢,建立兼具農業發展特色及休閒功能之水土保持綜合示範區。
- 辦理崩塌裸露地植生復育及921震災災後水土保持重建工程。
(三)加強造林及森林永續經營
- 推動國家森林永續經營,規劃林地分級分區,建立國有林生態系資料庫及監測系統。
- 加強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國有林自然保護區之維護管理,並設置永久樣區,實施長期生態監測。
- 推動全民造林,加速921震災崩坍地復舊植林,保育林業資源;輔導私有林經營管理,妥善利用林村特有資源,採行混農林業經營,加強林地水土保持。
- 辦理保安林檢訂調查,加強人工林中後期撫育,培植優質材。
- 整建完善之森林遊樂區,建立全島森林步道系統,發展森林生態旅遊,配合森林自然教育解說制度,增進國人自然保育知識。
- 整建現有植物園,規劃增建高山植物園,發展包含熱帶、亞熱帶、溫帶和亞寒帶之植物群落國家級植物園,發揮環境教育功能。
(四)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 辦理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及緊急災害處理。
- 改善農田排水及清除灌排水路布袋蓮。
- 推廣省工、省水管路灌溉。
- 辦理農地重劃及早期農地重劃區之農水路改善。
- 推廣稻田生態環境維護。
- 推動灌排分離及灌溉水質監測管理。
- 辦理圳路、埤池綠美化及生態工法示範。
(五)特殊生態區永續利用
- 規劃利用地區獨特景觀發展生態休閒產業。
- 規劃發展七股成為國際級生態保育基地。
- 規劃發展草嶺山地成為生態休閒區。
(六)維護生物多樣性
- 加強野生動植物棲息地之調查與經營管理,維持生態系統之多樣性。
- 督導各級政府加強執行「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文化資產保存法」,健全自然資源經營管理制度。
- 推動生物多樣性及自然景觀保育教育宣導及人才培訓,加強國際溝通與合作。
九、增進國際農業合作與兩岸農業交流,開拓發展空間
(一)強化國際農業合作
- 推動互利共榮之雙邊農業合作,加強與東南亞、中南美洲、非洲及歐洲等開發中國家之農業合作,推動高層官員互訪,培訓友邦農業技術專才,協助其農業發展;評估海外投資可行性,提供農企業進行海外投資之參考。
- 積極參與國際組織及其活動,加強與亞蔬、亞太糧肥、亞非農村發展組織、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等機構合作;積極參與並主辦相關國際組織之活動,推動APEC農業技術合作。
- 因應國際互動及經貿自由化趨勢,加強培育國際農業事務人才。
(二)推動兩岸農業良性交流
- 整合零星式交流計畫,擴大兩岸農業技術性交流。
- 針對兩岸人員、商品、科技等交流事項,建立安全機制。
- 協調處理兩岸漁事糾紛,促進漁業資源共同利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