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1月(第115期)
農業施政一年來的回顧與展望
91年元月1日我國將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之會員,在這入會的關鍵時刻,希煌承擔帶領農業團隊的任務,倍感責任重大。我們面對的是全新的經濟條件與經濟環境,農業部門正全力進行農業結構調整與制度改革,過去一年,在農委會全體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完成許多重要的工作,新的一年,我國加入WTO後,農業將面臨新的問題與挑戰,以下謹就90年農業施政成果及91年工作重點提出報告。
壹、90年度重要工作成果
一、 落實因應加入WTO農業知識經濟發展會議及經發會共識結論
(一)因應加入WTO農業知識經濟發展會議,提升農業競爭力
為因應加入WTO及知識經濟時代來臨,並配合行政院知識經濟發展方案,農委會於九十年八月二日召開「加入WTO農業知識經濟發展會議」,邀請產、官、學界代表二百餘人與會集思廣益,獲致豐碩的成果,為未來農業知識經濟發展指引出重點方向及具體可行的做法。會議分就「如何透過知識創新與運用,促進農業產業升級」、「如何加強科技研發與運用,以提昇農業附加價值」、「因應知識經濟時代需求,建立終身學習與永續發展之農村」等三個議題進行討論,獲致重要結論與建議計七十七項。農委會為落實會議結論,已配合研提具體執行措施一七五項,且刻正積極執行中。
根據會議結論,農委會已積極規劃推動健全農業產銷組織;開創現代化、多元化農產運銷通路;建構知識型農業創業及投資之資金融通環境;強化資訊科技及網際網路之運用;加強重點產業科技研發;促進農業科技研發成果運用及商品化等重點工作,以期全面提昇農業競爭力,讓農業升級為知識產業,因應加入WTO對農業的衝擊。同時為縮短農村與非農村知識落差,將積極培養及引進人才投入農業;拓展農村居民繼續教育管道;推動農村志工制度;開創農村福利產業;建構農民社會安全網,並且建立內發性農村發展模式,塑造具有「在地性」、「創意性」與「獨特性」的美麗農村。
(二)配合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推動農業轉型升級
為尋求經濟發展的新共識,擘劃國家前進的新方向,打造台灣新世紀的經濟基石,為後代子孫創造嶄新格局,總統府特於九十年八月二十四日至二十六日於國際會議中心舉行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本次會議共分成產業組、投資組、財金組、就業組及兩岸組等五個分組進行。
農委會針對當前我國因應加入WTO農業部門將面臨之問題與困境,於產業組題綱「七、因應加入WTO,推動農業轉型及產業升級」,提出六大因應對策,包括
- 發展生物技術等高科技農業,促進農業轉型升級;
- 推動農業策略聯盟,提升農業經營效率及競爭力;
- 發展休閒農漁業,活絡農漁村經濟,提高農漁民所得;
- 創造農村就業機會及輔導農民轉業;
- 建立農地利用、管理與釋出之配套機制;
- 杜絕農產品走私,加強疫病防治及邊境管理措施,維護農業轉型升級的公平競爭環境。
為尋求農業發展的新共識,農委會於九十年八月配合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預為召開農業分組會議及農業座談會。經發會之共同意見與農業施政有關者,計有四十四項,而農委會依據共同意見研提之八十八項應辦事項,刻正積極推動辦理中。有關經發會農業部分共同意見涉及之二項增修訂法律及九項行政命令,其執行進度如下:
- 在修訂法律方面:
(1) 制定「農業合作社法」:於九十年十一月十五日函送行政院審查。行政院於九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送立法院審議。
(2) 修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目前已於立法院一讀通過 - 在修訂行政命令方面:
(1)訂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於九十年九月十四日公告施行。
(2)訂定「農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於九十年九月十四日公告施行。
(3)訂定「中華民國輸入犬貓食品之檢疫條件」:於九十年八月九日公告施行
(4)訂定「進口刺足根蟎寄主植物之檢疫條件」:於九十年7月18日公告施行。
(5)修訂「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於農業部分獎勵辦法」:農委會已於九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完成修正及預告,經建會已於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召開會議研商修正,十二月四日報行政院核定。
(6)訂定「農業產銷組織輔導辦法」:原擬以「辦法」制定行政法規,惟因無法律授權,乃改以「要點」訂之。預定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農業產銷組織共同經營輔導作業要點(草案)」公告施行;俟今後農業發展條例完成修訂,賦予授權法源後,再增訂「農業產銷班登記證管理」相關條文,並將該要點提升至「辦法」位階。
(7)修訂「保安林解除審核準則」:預定於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完成修訂公告。
(8)修訂「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發展觀光條例已於九十年十月三十一日完成修法,及民宿管理辦法已由交通部於九十年十二月十二日公告,農委會將於十二月十二日起一個月內完成「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之修訂公告。
(9)修訂「鼓勵民眾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產品案件實施要點」:俟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立法院已一讀通過)完成修法後一個月內完成修訂公告。
二、 積極推動加入WTO農業因應對策
我國將於明年元月一日正式成為WTO會員,鑒於入會後,必須履行入會談判承諾,調降農漁畜產品之進口關稅,取消目前所採管制進口、限地區進口及削減境內補貼等保護措施,未來農產品進口量將隨開放程度而遞增,部分不具競爭力的國產農產品將因而減產,產業結構亟需進行調整。
農委會於八十七年完成農業雙邊諮商後,即著手研擬各產業因應對策,其間不僅加強各項措施之宣導工作,更將各項結構調整計畫納入年度計畫加以推動。新政府上任後,隨即於九十年五月二十五日成立「WTO農業因應小組」,進一步重新檢討修正各項因應對策,並研擬具體實施計畫;為落實推動各項措施,該小組於九十年十月三日更名為「WTO農業因應措施推動小組」。由於產業調適過程必須一併考量農地、農業用水與人力等農業資源之移轉問題,據此,農委會乃分就產業、農地資源、農業用水資源、勞動力資源等四方面,研擬各項具體實施計畫,並進一步針對入會初期因進口開放或預期心理等因素影響,擬定短期價格穩定措施,期使加入WTO對農業部門的衝擊減至最低。
(一)推動先期產業結構調整措施
在加入WTO前,農委會已推動農漁畜產業結構調整措施之成果如下:
- 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稻作生產面積已由八十七年之三十五‧八萬公頃降至八十九年之三十四萬公頃,九十年預估將降至三十三‧四萬公頃。
- 完成輔導不具競爭力養豬戶五、0七0戶辦理離牧,使得目前養豬場每戶平均飼養頭數,由辦理離牧前之三八三頭提昇至五0一頭。
- 完成輔導肉雞戶六八四戶辦理離牧,由於離牧戶數中飼養規模二萬隻以下者占九十%,已有效提高我國肉雞場飼養規模,有助於管理體系與防疫制度之建立,及整體產業競爭力之提昇。
- 推動粗放果園廢園造林四二一公頃,廢園轉作九0公頃,及改善水果產銷設施一四八處等。
- 辦理漁船汰建及減船措施,動力漁船噸數由八十七年之八十九萬船噸減至八十九年之八十一萬船噸,減幅約一0%。
- 陸續辦理農漁民轉業訓練計畫,共計訓練九、六一一人次;另為協助農漁民能順利轉業、創業,已提供轉業創業貸款之協助。
(二)加入WTO農業部門因應對策
- 在邊境保護措施方面
入會後國產農產品關稅將採逐年調降方式。現行採非關稅保護之農產品稻米將採限量加價進口方式,而對花生、雞肉等二十二項較具敏感性產業則已爭取採關稅配額方式逐步開放,其中有十四項充許特別防衛措施辦理,其目的皆希望能減緩入會對我國農業產業之衝擊程度。 - 在產業轉型因應對策方面
農委會已完成產業因應對策,並已研擬具體計畫推動實施中。為因應入會初期可能受進口開放或預期心理等因素影響,已擬具短期價格穩定措施;依價格下降幅度擬訂不同因應措施,以期對農業及農民之影響能降至最低。未來,農產業將朝「以知識的市場化與商品化,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價值,增加農民所得」的方向發展,主要因應對策包括︰
(1)採取價格穩定措施:針對十八種敏感性農產品(註一)擬定短期價格穩定措施,透過促銷、收購、加工、耕鋤、銷毀等方式,穩定國產農產品價格;
(2)加強受進口損害救濟、救助措施:依WTO規範,可適時採取防衛措施,以避免大量進口造成產業傷害;對於實施關稅配額之二十二種農產品,加強進口配額管理;依入會諮商結果,針對十四種敏感農產品(註二),採行特別防衛措施。農民如因農產品進口而遭致損失時,可適度提供受進口損害救助。
(3)發展生物技術、自動化、環控等重點農業高科技,促進農業轉型升級;
(4)推動農業策略聯盟,以發揮經濟規模效益與技術效率;
(5)發展食品加工業,帶動農業工業化與企業化經營;
(6)發展有潛力的精緻農業與休閒農業,擴大農業經營範圍;
(7)建置農業資訊體系,提升農業資訊力,精確掌握國內外資訊;
(8)拓展多元化行銷通路,促進農產運銷現代化;
(9)開發具競爭力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之國外市場,增加農民收益;
(10)落實動植物防疫檢疫。 - 在農業勞動力資源調整對策方面
農委會已規劃完成農業部門永續促進就業對策,將積極輔導農民利用在地景觀、產業及文化資源發展休閒農業,增加收入來源與就業機會;發展社區服務或安養照護,使其成為農村新興產業;辦理轉業或提升農業經營專業訓練,並配合提供長期低利貸款,以紓緩農民所受衝擊。以九十年為例,共計辦理休閒旅遊、中餐廚師、居家照顧、餐飲服務、吧台經營管理、褓姆、食品烘培及電腦打字編排等共八類,五十二班短期農漁民職訓;截至目前為止,核定受訓人數已達一、六七八人,其中已有三三0名結訓學員取得丙級證照。此外,農委會於九十年十一月中旬起,陸續於各縣市鄉鎮規劃推動四十八個休閒農漁園區已陸續開園中,將可創造二、四二七個在地就業機會,發揮活絡農村經濟之實質助益。而九十一年度因發展休閒及安養照護農村新興產業預估可協助輔導安置一萬名受影響的農業勞動力。 - 在農地資源調整對策方面
農地資源將配合產業結構進行調整,一方面為持續維護優質農地,採取農業內調整措施,推動計畫性休耕,培養地力,以及配合區位及生態環境,整體規劃輔導平地景觀造林及綠美化,以維繫綠色資源與農業永續發展。另一方面則規劃有秩序地適度移出,以供作非農業使用。以入會第一年將減少作物面積五萬三千公頃估算,農業內將可因應調整約五萬公頃,其餘則在合理的機制下,進行有秩序地釋出。 - 在農業用水資源因應對策方面
農業灌溉用水設施與品質仍需善加維護,並推廣節水旱作管路灌溉;同時,應規劃農業用水管理技術及設施,有效調配支援民生及工業用水,建立有償移用農業用水機制;為農業永續發展需要,農業用水將在避免造成不可回復之原則下,規劃稻田分期分區輪流休耕等方式釋出。
(三)為讓各級農業單位及農友瞭解政府所擬之各項因應措施,農委會除已於九十年八、九月間巡迴辦理三十二場宣導座談會外,並於九十年十二月至九十一年一月間,再於各縣市全面擴大舉辦約一五0場宣導會;祗要農民與政府攜手努力,相信台灣農業必能化危機為轉機,加速農業轉型升級,開創新的契機。
(四)為使農業部門各項因應措施能順利推展,行政院 張院長已指示經建會、主計處充分支援農委會推動入會各項因應措施所需費用,另亦請財政部協調立法院儘速通過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必要時辦理追加預算,寬籌農業部門為因應入會所需經費,以落實各項因應措施,維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業之永續發展。
三、 農業科技研發成果
近年來新興科技在農業的應用與發展突飛猛進,各國相繼投入高科技的研發,以降低農業產銷成本,提高農業競爭力。農委會所屬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在過去一年完成多項試驗研究,部分成果甚具推廣價值,說明如下:
(一)育成鳳梨新品種台農十九號(蜜寶鳳梨)
由農委會農試所嘉義分所育成之鳳梨新品種台農十九號(商品名稱:蜜寶鳳梨)具有葉緣無刺、果實適中、肉質細緻、糖酸比高、風味佳等優良特性,田間萎凋病罹病率極低,栽培容易,品質優良,不僅再創鳳梨產業生機,並可提高農民收益。
(二)育成園特產作物優良新品種九種
農委會今年農業科技研發成果斐然,共育成水稻「高雄一四三號」及「桃園一號」、印度棗「高雄二號」、茄子「高雄二號」、蕃茄「台中亞蔬十號」、大豆「覆蓋兼綠肥用大豆台南六號」、水蜜桃「台農一號」、絲瓜「台農一號」、鳳梨「台農十九號」等九項農作物新品種。
(三)開發藥膳及保健食品
為因應加入WTO後進口農產品之競爭與國內保健食品需求殷切,另研發「香蜂草」與「仙草」栽培與利用技術,增加農民可選擇種植之作物,其中香蜂草藥理作用包括消除感冒發燒和咳嗽、具驅風性、抗痙攣、胃痛、發汗和鎮靜等。另仙草具有良好的抗氧化及抗致突變的作用,具有清熱、解暑、除熱毒之功;治中暑、消渴、高血壓、肌肉及關節疼痛,預計每公頃仙草比二期水稻合計之農家賺款多一九九、三六五元。
成功萃取茶葉重要機能性成分「粗兒茶素」,兒茶素對人體的生理功效為:降低血中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並強化血管,預防蛀牙,抗細胞突變作用,減緩衰老等,農委會已成功研究由較低價位茶葉之茶湯中,將兒茶素萃取出來,增加茶農收益,作為食品添加物及化工原料。
瞭解分析蕎麥特有成分與製造方式,已研製完成之蕎麥株袋茶,所含成分檞皮素166ppm、鉀959ppm、鎂37.5ppm、鈣50ppm,對人體健康頗有幫助。
薏苡富含有蛋白質(一六%)並含有多量維生素B1及B2及鉀、鎂、鈣、鐵等礦物質,其油脂含有薏仁質(coixenolide C38H70O4),具有抑制腫瘤之效果而倍售重視,業經開發為保健食品,深受消費者喜愛。
(四)選殖出台灣獼猴乳鐵蛋白基因
成功選殖出台灣獼猴(Macaca cyclopsis)乳鐵蛋白基因(mclf),將選殖的mclf基因經由NCBI的基因資料庫比對後發現所選殖出來的基因,與同屬於靈長目屬之人類乳鐵蛋白基因相同度高達九十一%;此基因之選殖領先世界,除可申請專利外,也提供有用的基因訊息供作台灣本土稀有動物基因研究之用。
(五)研發動植物防疫檢疫試劑
防疫檢疫方面,應用昆蟲香水(性費洛蒙)誘殺楊桃花姬捲葉蛾,防治楊桃蟲害,減少農藥用量;再確認兔化豬瘟疫苗免疫保護效力,可有效預防豬瘟;監測野鳥家禽流行性感冒,降低國人遭受禽流感的風險;研發動物用藥品殘留檢驗試劑,檢測磺胺二甲嘧啶或(及)二甲氧嘧啶含量之套組,並移轉民間廠商生產,大幅減少國內相關檢驗機構向國外購買試劑之費用支出。
四、 推動農業策略聯盟
在競爭激烈的國際經貿環境中,台灣農業必須透過組織的力量,加強資源整合,以提高產銷效率,強化競爭優勢,突破困境、開創新機。農委會自八十九年底開始推動農業策略聯盟以來,已透過生產聯盟、物流聯盟、加工聯盟、休閒農業聯盟與貿易聯盟進行各項策略聯盟之運作,其成果包括:
(一)重新整合農業生產與組織資源,已輔導成立芒果、楊桃、文旦、柑桔、青梅、梨、茶葉、種苗、花卉、大宗蔬菜、釋迦等生產聯盟組織,其餘如蓮霧、草莓、養殖漁業、稻作等聯盟組織亦陸續籌組中。
(二)篩選具市場性及地方特色之國產農產加工品八十項,建立「寶島珍品」共同品牌,並整合直銷通路系統辦理共同行銷。輔導籌組農民團體成立區域加工廠,引導傳統農產加工產業朝向規模化與符合衛生標準,建立農產加工中心與衛星體系;另輔導發展農村釀酒產業亦為加工聯盟之重點工作。
(三)於九十年十一月九日成立農產品倉儲物流諮詢小組,研擬大宗蔬果倉儲及供應調配輔導計畫,選定五十處績優超市門市設置「國產優良農特產加工品銷售專櫃」,並於九十年十二月十二日設置完成,開始營運,已有效增闢國產農產品銷售管道。
(四)輔導推動休閒農業聯盟,結合休閒農業旅遊動線與休閒農業資訊服務網(網址:ezgo.coa.gov.tw),將各縣市鄉鎮休閒農業旅遊資訊及輕鬆行、自由行及賞鳥行等三種型態共十三種套裝行程商品等相關圖文資料建製於農委會之「農業易遊網」站上供國人購買,另與大眾銀行合作發行「農業認同卡」等成果,已配合九十年十二月十五日至十八日於台北世貿中心舉辦之第九屆台北國際旅遊展呈現農業多樣化,及與異業結盟的豐碩成果。
(五)推動農產品出口貿易聯盟為開啟我國農業國際化之另一先鋒,由於生產、加工及物流聯盟等組織之支持與配合,已成功地將芒果、楊桃、蓮霧等熱帶水果,輸往至新加坡、澳門、香港等市場外,九十年更成功地登陸加拿大、大陸等市場,以芒果為例,九十年年出口量即較八十九年增加五0%,近一千公噸,為我國加入WTO後之農產品出口預先開闢國際新市場。
五、 加強國土保安治山防災
水土保持工作為農委會當前施政重點工作之一,在維護山坡地生態之原則下,將加速推動臺灣地區整體性治山防災、維護山坡地蓄水保土之功能、建立土石流觀測系統,以減少土石災害之發生,達到國土保安之目的。
依前述政策目標,九十年度計辦理土石流整治工程(包括颱風搶修、搶通工程、災後復建工程、治山防災工程、九二一震災復建工程等)三、二五七件,投資經費五三億二千餘萬元;在國有林防砂治水工程計畫方面,辦理工程計一六一件;執行重建區土石流及崩塌地源頭緊急水土保持處理(第一期)計畫,計完成土石流源頭裂縫勘尋一、九七五處,面積一三、六五三公頃,及處理崩塌地共五、00三公頃、崩塌坡面植栽六四三公頃;核定緊急處理工程共九0七件,經費三億八千九百五十五萬八千元,已於七月底前全部完成,計僱用在地民眾從事源頭整治五0、000工作人天;舉辦行前講習二十二場,招募訓練在地人二、0二0人。另外,亦配合辦理土石流警戒分區與發生基準值訂定、土石流潛勢溪流調查、桃芝颱風災後水土保持復建調查規劃、土石流防災演練十八場次、土石流危險區睦鄰疏散路線及避難示範規劃二十八處,並製作成土石流災害防災疏散及避難應變圖,期建立區域性災害的即時聯防系統。
在土石流災害嚴重區整體治理規劃方面,農委會及所屬水土保持局至九十年度止,已辦理包括桃芝及納莉颱風受災嚴重地區在內的六十四個規劃區,目前則已籌劃辦理濁水溪集水區聯合整體治理規劃。另外,依據災害防救法第十九條規定及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擬定「土石流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其內容包含土石流災害之防災、減災、避災、應變、復原等相關措施;同時亦辦理土石流雙向溝通座談會共十一場次,並製作土石流防災應變手冊,期提昇危險區居民之危機意識,達到防災、減災、保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之目標。
為解決山坡地超限利用問題,強化水土保持功能,農委會除繼續加強坡地防災整治工程及推展區域性水土保持外,並經訂定「山坡地超限利用種植檳榔土地輔導實施造林計畫」,輔導超限利用土地實施造林,預定於九十三年底前完成造林面積達一一、一二三公頃。
六、 辦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
為輔導受天然災害農民復耕、復建並減少其損失,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救助,該辦法所稱天然災害係指颱風、焚風、豪雨、霪雨、冰雹、寒流或地震所造成之災害,救助對象則為合法實際從事農、林、漁、牧之自然人。於災害發生後,農委會立即責成地方政府查報災情彙報,分別宣布辦理農業天然災害辦理低利貸款及現金救助地區;宣布救助地區後,現金救助部分農民可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救助,低利貸款部分受災農民可向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及農業銀行申請低利貸款。九十年共核定奇比、桃芝、納莉及利奇馬災害現金救助農戶數七四、二三二戶,救助金額八億二千七百餘萬元,每公頃四千至三萬元不等;九十年截至目前為止,低利貸款之貸放餘額共三、0四八戶,金額為二十一億二千三百萬元,為符實際需要,農委會已調整提高貸款額度,貸款期限亦依貸款額度之長短分別修訂,並合理訂定寬緩期限,貸款利率為年息三%。
七、 推動國際農業合作
(一)加強國際農業合作,增進邦誼與經貿關係
我國因政治環境特殊,須藉由多元管道拓展外交,以爭取國際認同。過去憑藉優越的農業科技實力與豐富的農村發展經驗,提供國際農業技術援助,不僅已發揮協助開發中國家發展農業、改善其國民生活之成效,也為我國贏得諸多國際邦誼與讚譽,顯示我國農業技術與輔導策略均在國際水準之上。農委會除持續推動與友邦之雙邊農業合作外,並積極參與國際組織與活動,九十年度重點工作與成果包括:
- 農委會陳主任委員應海地政府邀請,於九十年一月間率農業專家至該國訪問,考察我駐海地農技團計畫執行情形,並針對海地農業發展提出建言,供海地政府施政參考。
- 農委會陳主任委員於九十年五月及八月間奉派隨同 陳總統及張院長赴中南美洲五友邦訪問,與各友邦農業部長進行會談,就加強雙邊農業技術合作進行政策性對話,並實地視察我駐外農技團業務推展情形。
- 農委會陳主任委員應澳大利亞農林漁業部長邀請,於九十年七月上旬率團訪問該國,洽談雙邊農業科技合作及農企業投資事宜,雙方並簽署「中、澳農業及農企業合作備忘錄」,象徵中、澳兩國關係之提升。
- 農委會陳主任委員另於十月間應美國農業部長邀請,率團赴美洽談中美兩國農業合作事宜,並見證由我駐美代表處程代表建人與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Mr、Richard Bush)代表雙方政府簽署之「中美農業科學合作計畫綱領」修正案,為中美雙方自民國七十五年起建立之農業科技合作關係開啟新頁。
(二)積極開放兩岸經貿,有效管理兩岸交流
兩岸農業主要交流活動包括貿易、投資、人員互訪、農業科技交流與種原交換等項,推動情形及其重要工作成果如次:
- 間接農產貿易:九十年截至十月底止自大陸進口農產品總值為二億二千四百萬美元,出口值為四千二百萬美元。
- 間接農業投資:自八十年一月起至九十年十月底止,台商赴大陸從事農業投資累計已達四、0五二件,金額約二十一億六千萬美元。
- 大陸農業人士來台:自民國八十四年五月政府開放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以來,累計至九十年十一月底止累計已有五千九百餘人次來訪。
- 農業交流計畫:農委會自八十四年一月起推動兩岸農業交流計畫以來,截至九十年度止共執行一0六項計畫,主要交流項目包括種原交流、農業技術交流以及農業資訊、農業制度等。
此外,農委會已初步完成准許赴大陸農業投資項目之檢討與調整,並進行兩岸加入WTO及開放三通對台灣農業影響之評估。
大陸已於九十年十二月成為WTO會員,未來農委會將遵循經發會共識,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為兩岸農業交流之指導原則,追求兩岸農業互利雙贏。在積極開放方面,將依WTO規範,放寬兩岸農產貿易及國人赴大陸農業投資限制;在有效管理方面,將落實查緝大陸農產品走私,並定期檢討赴大陸農業投資項目,避免大陸疫病入侵及台灣農業關鍵性技術外流。
貳、91年農業施政重點工作
未來農業施政重點將參照經發會各組有關農業部分之共同意見、農委會召開「加入WTO農業知識經濟發展會議」結論,以及「邁進廿一世紀農業新方案」之各項重要措施,擬訂具體施政計畫,落實推動。未來施政重點如下:
一、 因應加入WTO,實施價格穩定、進口救助及產業結構調整措施
(一)短期價格穩定措施
我國於加入WTO之短暫期間內,因開放進口及預期心理的影響,價格可能下跌,為有效穩定價格,農委會特針對入會後最有可能受到衝擊之敏感性農漁牧產品(註一)擬定短期價格穩定措施。如產品之產地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九0%以內,將採取促銷、收購、輔導加工等措施;如產地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八0%至九0%之間,除繼續辦理上述之措施外,將加強辦理收購、冷存、提供低利貸款及耕鋤廢園等;如產地價格下跌至直接生產成本八0%以下,將增加廢園面積及次級品之收購廢棄數量,並輔導不具競爭力之業者退出產業,俾維護農民收益。
以水稻田為例,八十七年至八十九年之平均直接生產成本為一八‧0八元。當盛收期榖價跌到每公斤一六‧二八元以內時,將加強辦理收購工作,保障農民權益;當盛收期稻榖價格降至每公斤一六‧二八元至一四‧五元間,除繼續加強辦理收購工作外,另將採調降糧商及農會收購自營稻榖週轉金之貸款利率之措施;當盛收期稻榖價格降至每公斤一四‧五元以下時,將給予當期種稻者基準價格與市價價差之八0%之補助救助。
(二)進口救助措施
加入WTO後,如因開放市場或降低關稅而使進口量大幅增加,致國內農業受到損害時,我國可依WTO規範,採取防衛措施(SG);對於實施關稅配額之廿二種農產品,將加強進口配額管理,以維護進口秩序;其中依諮商結果對花生、東方梨等十四種敏感農產品(註二),採行「特別防衛措施(SSG)」。至於受進口損害或有損害之虞之農產品,得依不同損害程度,採取不同之救助措施,以降低農業所遭受之衝擊,保障農民收益。
(三)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計畫
賡續規劃運用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計畫,包括水果、香菇、金針、大蒜、茶葉、落花生、紅豆、養豬、家禽、牛羊及養殖等十一項產業結構調整計畫、「加強辦理農漁民轉業及第二專長職業訓練實施計畫(勞委會訓用合一專班訓練部分)」、「農漁民第二專長訓練計畫(農委會辦理訓練部分)」、「農漁民參加轉業訓練生活津貼發放計畫」、「加入世貿組織提升植物防疫技術」、「加強果瓜實蠅共同防治及偵測」、「漁產品安全管理計畫」及「大宗養殖漁產品儲運中心興設計畫」等十八項細部計畫,訓練期間酌予生活津貼及轉業時,並提供創業貸款,以協助解決其就業問題。
鑑於我國明(九十一)年初加入WTO後必須進口十四萬餘公噸糙米,為促使國內稻米供需平衡,規劃九十一年國內稻作生產面積調降為三0萬公頃。為達減產目標,農委會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除持續輔導一般性輪作、休耕外,自該年起針對台灣地區第二期稻作辦理分年分區輪休措施,輪休區內不辦理稻穀保價收購,種植綠肥作物維護農田景觀地力者每公頃給付提高為四萬六千元,非輪休區辦理休耕種植綠肥或翻耕或輪作者維持現行獎勵標準。本項輪休措施係屬限制性生產並非強制性休耕,對於良質米適栽區納入輪休範圍,稻農在比較利益下仍可種植良質米在市場流通。有關輔導良質米生產,向為農委會重點發展工作項目,仍會持續加強辦理,以提升國產米之競爭力。
二、 發展生物技術等高科技農業,促進農業轉型與升級
為因應加入WTO,加速農業朝向知識、技術及資本密集轉型,農委會將依據經發會共同意見,積極推動下列各項工作:
(一)加強生物技術、自動化、環控等重點高科技之研發與推廣應用,促進農漁畜產業升級;研究關鍵生物技術,應用於種苗、魚苗、種畜(禽)繁殖、花卉等品種改良及二次代謝物生產;利用本土資源,開發生物性農業資材及農產品安全檢測技術,提高生產力;利用環控及自動化技術,營造最適合作物、禽畜及魚類生長的人工環境;開發應用機械化、自動化、資訊(網路)化、衛星與遙測等技術,提升農業生產與行銷作業效率及精準度。
(二)依據農委會於九十年三月六日公告修正之「農業科技計畫產學合作實施要點」,加強推動農業科技產學合作研發,善用民間資源,鼓勵民間產業界參與農業科技研發與應用,以市場導向開發新產品、新技術及量產產程,提高農業科技研發績效,並將研發成果落實於產業發展。
(三)依據農委會於九十年九月十四日發布施行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落實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及技術移轉,以提高產品及技術附加價值,促進農業科技產業化及商品化;建立農委會技術授權機制,設計技術授權作業相關流程與文件,以落實研發成果之管理與運用。
(四)規劃於農委會所屬試驗改良場所分別設置高科技農、漁、畜產業創新育成中心,提供高科技農業所需之技術、產程、商品化方法及資金融通誘因,鼓勵企業投資高科技農業,促進農業走向專業化、精緻化。
(五)成立規劃小組,配合氣候、環境及地理區位,規劃高科技農業技術專業區,兼具研發、產銷、加工及轉運功能,並輔導鄰近農場成為衛星農場,發展為高科技農業產業中心,提升產業競爭力。
(六)加強國內花卉等高附加價值之農產品技術研究與創新,生產具競爭力的自主性產品,建立具競爭優勢之熱帶花卉及觀葉植物量產體系,並開發海運貯運技術,積極拓展外銷市場。
三、 賡續推動農業策略聯盟,提升農業整體競爭力
(一)生產聯盟方面
持續加強已成立之芒果、楊桃、文旦、柑桔、青梅、梨、茶葉、種苗、花卉、大宗蔬菜、釋迦等生產聯盟組織,以及正籌組中之蓮霧、草莓、養殖漁業、稻作等聯盟組織運作,由各區農業改良場、縣市政府與農民團體共同篩選轄區內具競爭力之農產品,組織成策略聯盟,透過生產技術之改進、落實產品分級標準化、建立共同分級包裝處理示範場、共同品牌規範及品質認證等,以擴大整合效益,並配合支援物流聯盟、加工聯盟、貿易聯盟及休閒農業聯盟等作業,以提升產銷效益。
(二)加工聯盟方面
持續篩選具市場性及可解決農產品產銷失衡問題等特性之農產加工品為輔導對象外,將擴大應用農業科技知識,結合中華料理美食文化與養生及藥膳食品的研發,將科技、產業文化及地方特有技藝的農業知識市場化、商品化,開發加工量產與品保技術,透過同業與異業結盟,以提高農畜水產加工品的市場競爭力,增加農產品的附加價值。規劃發展農村釀酒產業,加強釀酒科技研究,結合觀光、休閒及文化活動,建立具有地方文化特色之酒莊,營造農村休閒品酒文化。
(三)物流聯盟方面
- 持續推動建立農產品供銷合作體系(供需平台)之目標,另將著建立國產農特產品拓行銷網,規劃各縣市週年持續性及系列性農產品展售網及促銷活動。
- 邀集設有低溫倉儲之農民團體、共同運銷績優產銷團體、國內倉儲、通路及運輸業者組成農產品倉儲物流諮詢小組,執行倉儲供銷調配整合計畫,深入挑選及檢討適宜之倉儲供銷調配地點、交通、環境、發展條件與潛力。
- 整合產地設立處理供銷調配中心,配合外銷及大宗蔬果調配,九十一年度預定優先選擇雲嘉南地區設立。
- 整合國產農產品國內外運銷體系,邀集相關單位研擬如何建立國產農產品永久性外銷通路,協助整合外銷業者改進出口檢疫、運輸及倉儲後勤支援,協調國外市場及通路業者共同推動相關外銷業務。
(四)休閒農業聯盟方面
擴大推動休閒農業聯盟,積極發展全方位的農林漁牧業休閒體系,創造複合式營運及規劃整體性宣傳計畫,提升我國休閒農業服務品質。同時,為提升休閒農業服務之質與量,將持續建構各區域休閒農業旅遊網,持續擴充休閒農業資訊服務網資訊內容、建置農業認同卡客服系統、統一建置標示形象,以及協助建立休閒農業套裝商品銷售機制等重點。
(五)輔導產銷班企業化、資訊化及制度化,研擬產銷班法人化之可行做法,推動「農業合作社法」單獨立法,俾利管理一元化,以健全農業策略聯盟之基石。加強推動農業生產、加工、物流及休閒策略聯盟,同時結合異業聯盟,達成贏雙目標。
四、 發展休閒農漁業,活絡農漁村經濟
(一)推動休閒農漁園區,建構農業休閒旅遊網
為協助農民轉型經營農業服務業,提振國內產業活力並創造就業機會,配合「國內旅遊發展方案」,繼續推動「休閒農漁園區計畫」發展有潛力的精緻農業與休閒觀光農業,擴大農業經營範疇,九十一年預計將再設置一00個休閒農漁園區,以開創農業之第二春。基於結合農民力量活用社區總體營造的原則,將具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觀、農產品及農村人力等各項資源結合並動員起來,產生資源的加乘效果,以加速創造在地的就業機會,活絡地方經濟。
(二)重塑農、漁村景觀新風貌,吸引國人旅遊觀光
將具備豐富農業生產及農村文化資源、田園自然景觀,及交通便利條件之農村地區劃定為休閒農業區,並提供必要之休閒農業公共設施;在漁村方面,則依據漁村的文化風俗、聚落特色,加強建築之美化及環境綠地之整理,以改善漁民生活空間。配合辦理農漁村相關整體發展之宣導與組織訓練工作,加強當地農漁民對休閒農漁業之經營理念,進而建設舒適的休閒環境。
(三)輔導設置休閒農場,確保休閒農業之永續發展
配合交通部「民宿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完成修訂「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放寬休閒農場設置之面積限制,並輔導休閒農場或休閒農業區內之農舍經營民宿,輔導休閒農場合法經營,確保休閒農業之永續發展。
(四)結合周邊休閒產業與觀光活動,規劃休閒農漁業套裝行程
配合各種農產品之生產季節,辦理各地農業文化活動,並設計具創意之農漁產美食,以活潑方式表現教育性及知識性的農漁業休閒活動,進而吸引民眾踴躍參與;另配合各地農、漁業特色,規劃具特色之套裝旅遊行程,同時結合觀光單位推廣之民宿,俾利民眾安排旅遊行程,增加農漁業休閒人口。
(五)加強產業經營教育講習,建立休閒農漁業輔導體系
為將傳統農業提升休閒農漁業之三級產業,在輔導農漁民轉型經營休閒農漁業之同時,應提升農漁民服務品質觀念、專業服務及企業經營管理訓練,以顧客滿意為導向,提高服務品質與安全,以利長遠之發展。
(六)營造漁村、漁港新風貌,發展陸上休閒漁業
推動社區生態保護、營造漁村社區新形象;加強漁村生態資源維護、建構漁村休閒新環境;配合漁港設施功能多元化、推動漁港之休閒觀光,建構「漁人碼頭」;設計主題活動並結合漁村周遭觀光景點、規劃套裝旅遊行程,以吸引遊客;利用地方產業資材及漁業生態、開發多樣化之生態旅遊休閒活動模式,並發展民宿;參與休閒農業策略聯盟、擴大休閒漁業範疇;推動「漁會經營休閒漁業策略聯盟方案」落實基層輔導計畫,增加經營實力。
(七)加強輔導海上娛樂漁業,拓展休閒漁業之版圖
配合各地的漁業產業特性,辦理鰹魚節、賞鯨宣導活動,吸引遊客參與;並製播全國性宣導短片與廣告片,於海上活動旺季期間,在全國各大有線、無線電視台上播放;補助娛樂漁業漁船數量較多之縣市政府,則辦理公共安全定期檢查,以確保消費者安全、維護娛樂漁業遊憩品質,並補助縣市政府繼續建造娛樂漁船及提供週轉金貸款。
五、 創造農村就業機會,輔導農民轉業
因應加入WTO,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及所需勞力減少之現象,將「農業結合旅遊、農業結合教育、農業結合安養」的理念,以農業內自力安頓方式,加強輔導農民轉入新型的農業服務業,如休閒農業、農村照護安養等事業,培訓有轉業意願之農民及農村婦女習得從事居家照顧或田園料理等之專業能力,開創服務型農業收入,順利安頓入會後需政府協助輔導就業的農民。
為促進農業人力資源有效移轉運用,以提高農業競爭力,農委會將辦理一系列轉業訓練措施,包括委託縣市政府、農會及公私立職業學校辦理專案性之農業外第二專長短期(一百五十小時內)職業技能訓練;發放漁民轉業訓練生活津貼,凡參加政府機關主辦或委辦之各類全時日制(密集式)職業訓練,受訓期間滿三個月以上之農漁民,政府為安定其家計,每月補助一萬六千元的生活津貼,最多補助六個月;另外亦提供轉業創業貸款,凡接受第二專長訓練完畢,有意創業的農漁民,可提出轉業創業貸款申請,每創業戶依實際需要,最高可貸二百萬元,利率以該貸款銀行基本放款利率之七成計息,但不得低於農業發展基金下限利率。除上述輔導轉業措施外,明(九十一)年開始又將與勞委會合作辦理「訓用合一」的農漁民轉業職業訓練工作,該項措施預定將有五百位農漁民受惠,採即訓即用的方式,受訓完畢者,如暫無適當就業機會,服務機構將在一年內持續推介就業,並在受訓期間的六個月內,每月可領取一萬六千元的生活津貼。
農業一向具有暫時吸收失業人口之特性,在工商業不景氣時,其他產業部門的失業人口每有轉入農業情形,而導致農業本身的釋出人力更加不易跨業安頓,因此,農委會籲請有意願學習第二專長又想轉業的農民,多加利用農政單位所辦理的各項措施,以因應日後可能產生之衝擊。
六、 建立農地利用、管理與釋出之配套機制
八十九年一月間修正通過並施行之農業發展條例等八個配套法案,農地政策已由「農地農有農用」改為「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近兩年來,在農地管理措施方面,依法切實執行農地移轉、分割之管理,加強農企業法人經營農業之輔導,並結合基層產銷班之運作,以落實農地農用精神及維護農地資源;在農地釋出及變更方面,依農業發展條例、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規範及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等法令規定,農業用地申請開發變更使用之政策及原則,已加以法制化。九十一年工作重點:
(一)擬訂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輔導主要農業發展區內農民組成產銷組織,建立適地適作模式,以輔導農民建立「自助人助」的觀念,以適當之經濟規模,共同提昇經營收益,強化農民營農意願,維護主要農業發展區之農地資源及生產環境。
(二)加強督促地方政府執行各項農地管理工作,包括:
- 農地作農業使用的認定;
- 農地違規使用稽查;
- 容許使用之申請;
- 配合辦理農業用地變更審查等,並定期辦理農地管理各項法規講習及宣導工作。藉由積極的管理,引導農民合理、合法運用農地資源,落實農地農用的政策目標。
(三)農地資源規劃與農業發展條例執行後之檢討
- 配合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之農地政策,開發更符合實際所需之農地資料庫應用方式,充分應用農地資源資料庫,協助農地政策之決策。
- 農業發展條例執行後之檢討,包括:
(1)配合國土綜合發展計畫法規劃農地釋出之短、中、長期政策與計畫,以及修農地變更管理、農地移轉管理、促進農業用地合理及永續利用的條文。
(2)增訂配合經濟、社會變遷所需整體農業政策條文及農委會各單位推動新興業務所需之法源依據。
七、杜絕農產品走私,加強疫病防治及邊境管理措施
農委會為促使各界重視走私農產品對農民權益及動植物防疫之傷害,配合經發會產業組共同意見「杜絕農產品走私」之具體做法,經相關單位之努力,其具體進展及九十一年重點工作如下:
(一)農委會已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植物防疫檢疫法」,將檢舉走私之獎勵條文納入,並已送請立法院審議。另將於九十一年度編列預算作為獎勵民眾檢舉走私之獎金。
(二)農委會於九十年八月下旬邀請相關單位開會研商農產品查緝事宜,並即成立稻米、水果花卉、蔬菜特作、林業、漁業及畜牧六個不同類別農產品協助鑑定小組,並已建立聯絡人及通聯處理機制。
(三)為加重走私農產品之刑責與罰鍰,法務部於「懲治走私條例」草案中已提高對走私關係人之罰金,該條例已於九月送立法院審議;另該條例授權由行政院公告之「管制物品項目及其數額」,行政院亦依農委會從嚴修正建議,於九十年十一月廿九日修正公告內客。此內容將原僅就走私大陸地區敏感性農產品之私梟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之規定,修正擴充為不限地區之走私者均須送司法機關偵辦之刑罰。
(四)行政院 張院長已指示財政部籌組跨部會的查緝農產品走私專案小組,並指派法務部統合走私情報之蒐集、布建及運用。
(五)為強化民眾防杜農產品走私之警覺心,農委會已製作完成檢舉走私宣導光碟五千餘片,寄送農漁民團體、全國各中小學,並製作短片、廣播插播及刊登平面媒體廣告,以廣宣導。並於北、中、南部舉辦相關宣導活動。
(六)查緝單位已加強執行國際港口、漁港、沿海海域緝私及市面私貨查緝與貨櫃查驗工作;農委會防檢局亦已通知所屬分局於國際機場、港口加強臨場檢疫查驗工作,業已產生嚇阻效果。
(七)農委會防檢局將加強獸醫流行病疫情之調查,並監控國內現有疫病發生狀況,以防止疫病之發生與蔓延,並積極落實國內重大動物疫病如豬瘟、口蹄疫等,推動撲滅計畫。
八、 加強全面造林及土石流整治,落實短、中及長期措施
九十年七月三十日桃芝颱風侵襲台灣,由於雨量大又集中,再加上九二一大地震使得土石鬆動,造成花蓮地區空前嚴重之土石災害。為落實九十年八月三日行政院 張院長針對有關加速推動全國性生態造林運動、澈底解決山坡地超限利用地、推動平地造林與綠化等三項指示,農委會已擬具「加速全面造林整治土石流計畫」,內容包括:
(一)土石流整治:短程緊急處理、中程災害整治及防範、長程土石流整治及防範。
(二)超限利用林地輔導造林:違規使用之國有林班地恢復造林、山坡地超限利用種植檳榔輔導造林。
(三)加速全面造林:崩塌地復育造林、國公有林防災生態造林、平地景觀造林等三大項。
計畫期程自九十年開始至九十九年為止,分為短、中及長期三階段實施,預計十年內投入五百三十七億一千餘萬元經費(其中土石流整治約四百二十一億二千萬元、超限利用地輔導造林十六億元以及加速全面造林約九十九億九千萬元),全面積極造林,整治土石流,並處理超限利用地,以期減少後續之土石災害,達成在地人生活安心、外地人旅遊放心及建立民眾對政府施政信心之目標。
九、 排除出口障礙,擴展精緻農產品外銷
為因應我加入WTO,農委會將透過台灣策略聯盟發展協會及相關農民團體、業者,積極拓展國產農品及加工品外銷市場,並協助排除出口障礙,化被動防禦為主動出擊,以創造農業更寬廣的發展空間。
為協助我農產食品廠商、業者及相關團體拓展國外市場,每年均結合經貿單位,依據我農產品產業發展現況、未來發展潛力、目標市場之外銷機會及拓展市場等考量下,進行先期規劃並選擇促銷之重點產品頊目,積極組團參加國際性農產品展覽,增進我農產品之外銷機會及加強國內外相關業界之交流,俾利我農產品拓展國外市場,增加農民收益。
我國為東方果實蠅及瓜實蠅發生地區,為排除國產鮮果出口障礙,農委會已針對具外銷潛力之國產農產品種類,積極開發有效且不影響農產品品質之殺蟲滅菌技術,促請輸入國政府解除我農產品輸入之禁令;另為因應溴化甲烷即將禁用,已積極規劃進行溴化甲烷替代處理技術等研發事宜,以利我國發展精緻農產品,拓展外銷市場。
九十一年度將辦理之拓展外銷市場工作如下:
- 透過雙邊諮商及出口檢(驗)疫技術研發,積極排除我農產品出口障礙;
- 組團赴我農產品主要外銷市場如日本東京、美國芝加哥等地參展;
- 與香港當地超市合作繼續舉辦台灣美食節超市促銷活動,並將該項拓展市場模式擴大至新加坡;
- 為因應兩岸加入WTO,參加在大陸上海大型國際性食品展,積極開拓大陸廣大消費者市場;
- 研擬獎勵辦法,鼓勵農產品產銷業者擴展外銷業績;
- 針對有外銷潛力之農產品,研究改進其運輸技術與包裝設計,以提昇國產農產品國際競爭力;
- 舉辦農民團體農產貿易人才培訓班,充實農民團體之國際農產貿易實務能力。
十、 增進國際農業合作與兩岸農業交流
(一)增進國際農業合作
- 積極參與國際合作會議與活動,主動爭取主辦國際會議之機會,並持續推展南向及雙邊國際農業合作計畫,促進與東南亞國家之雙邊農業合作,洽簽農業合作協定,推動高層官員互訪。此外,加強與先進國家之國際農業科技研究合作,以引進關鍵技術,提升我國農業科技水準。同時,培訓友邦農業技術專才,派遣短期專家赴友邦技術指導。
- 我國農業發展受限於農戶耕地較小及相對勞動成本較高,在全球經貿自由化壓力下,國內生產結構面臨調整與轉型,必需採取高科技、高品質、具市場區隔之產業發展策略,除加強與先進國家之農業科技交流,以引進關鍵技術外,尚須結合國際合作相關資源、配合推動跨國農業策略聯盟,調整現行僑外投資我農企業政策,並配合修訂相關法令,以引進先進國家之資金與技術,創造高附加價值的農業科技產業群,並依據產業水平及垂直分工之規劃,輔導適當產業進行海外農企業投資與策略聯盟,以全球運籌之觀念與做法,擴大我國農業生產腹地。
(二)兩岸農業交流
配合兩岸先後成為WTO會員國,兩岸經貿環境將隨之變動,農委會九十一年兩岸農業交流之重點工作:
- 調整兩岸農業貿易與投資項目
兩岸農產貿易方面在WTO架構下,將逐步改為直接貿易,適度放寬進口項目。投資方面,配合我國大陸政策由「戒急用忍」調整為「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建立大陸投資新審查機制,成立產官學專案小組,定期檢討大陸投資產業級產品項目,將適時進行大陸農業投資項目之檢討與調整。透過兩岸農業經貿關係之調整,將兩岸農業由競爭性逐漸調整為互補關係,減少兩岸加入WTO對台灣農業之負面影響。如我國短期消費不足或生產過剩的農產品,可透過大陸市場進行調節,或有條件開放台商赴大陸投資我國所需進口之一般初級產品及工業原料,以達到兩岸互補的作用。
- 加強兩岸農業資訊、制度、技術等良性交流與合作
兩岸農業交流計畫將強化兩岸有關農產品市場、農業災害及疫情、農業技術及產銷政策、制度等資訊之交流與合作,共同充實農業發展基礎。而兩岸農業相關的人員、商品及科技交流,均將加強管理,以促進良性農業交流。
- 積極拓展大陸農產品市場
進入WTO後,為因應大陸沿近海城市消費能力之提高與市場開放,我國高品質農畜產品如蓮霧、香蕉等熱帶水果,或極有口碑之黑毛豬等,其銷往大陸市場之機會增加。據此,九十一年度農委會將加速研究大陸各大城市農產品消費型態與能力,瞭解我方可能之大陸市場行銷通路,以配合辦理各項拓銷活動,加強拓展我農產品大陸市場。
- 強化兩岸農業交流安全機制
我國將加強農產品預警制度,落實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加強防杜大陸農產品走私,增進大陸漁工與專業人士來台管理效率,強化科技安全交流等維護台灣農業安全機制,以確保台灣農產品免於遭受疫病侵害及避免關鍵性技術外流,同時達成兩岸農業互補的雙贏目標。
參、結語
農業是維持人類生活的基礎產業,人類的生存與活動永遠離不開農業,雖然我國農業正面臨嚴峻考驗,基於國家長遠發展之考量,維持農業發展仍是必要的總體政策之一。
過去台灣小農經營模式的成功經驗,可說是國人智慧與勤奮的結晶,得來不易。雖然大環境已經改變,農業發展正面臨著多重挑戰,但憑藉著過去累積的豐富經驗與堅實根基,未來只要能善用群體智慧與團隊力量,持續創新,發展出高附加價值且切合國人需求的特色農業,台灣農業仍大有可為,台灣農業一定可以走出另一片天,一定可以蛻變為「智慧型」的知識產業!
註1:
擬實施短期價格穩定措施之敏感性農漁牧產品包括:稻米、椰子、文旦柚、東方梨、柿子、香蕉、龍眼、鳳梨、落花生、紅豆、大蒜、金針、香菇、馬鈴薯、茶葉、毛豬、牛乳、家禽、沿近海漁業水產品及養殖水產品等20項。
註2:
入會後可採行特別防衛措施之14種農產品包括:花生、東方梨、糖、大蒜、檳榔、雞肉、液態乳、動物雜碎、紅豆、乾香菇、柚子、柿子、乾金針及豬腹脅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