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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第六屆農業生物技術安全性評估研討會」紀要

國際合作處國際組織科 唐淑華

  「APEC第六屆農業生物技術安全性評估之技術合作及資訊交換研討會」於2002年8月26至9月4日假台北圓山飯店舉行,本次會議係我國於去年向APEC爭取經費補助,由衛生署及農委會共同主辦,台灣經濟研究院執行。

  本次大會除我國,計有來自澳洲、加拿大、智利、中國大陸、中國香港、印尼、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紐西蘭、巴布亞紐新幾內亞、祕魯、菲律賓、俄羅斯、新加坡、泰國、美國與越南等20個APEC會員體代表、專家與學者出席,本次大會並邀請德國、亞洲蔬菜研究開發中心、國際水稻研究所、業者代表及消費者團體擔任講者,包括我國20餘位觀察員約80人參加。

  本研討會目的在建構亞太經濟合作(APEC)會員體農業生物技術之能力,經由透明化與科學為基礎之風險評估與管理方法介紹生技產品應用面,發展會員體間密切且有效的管理機制以加強技術合作,應用經驗分享農業生物技術風險及惠益之有效溝通方式,增進大眾對生技的認知與瞭解;並提供國際組織,如國際植物保護委員會(IPPC)、國際生物多樣性公約(CBD)、世界貿易組織(WTO)等,相關發展之最新資訊。此外,亦針對生技產品之抽樣、檢測方法與確認等相關議題,進行國際最新發展、田間試驗與實際情況之經驗分享;且進一步報告生技研究、發展與推廣之執行進度與討論未來活動等議題。

  本次研討會分兩各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全體大會,自8月26至30日為期五天,進行有關生物技術安全性風險評估研習會;其間尚安排一天半(8月31日至9月1日上午)參訪坪林茶葉博物館、金車生物科技公司、大塭水產養殖區與台北故宮博物館。第一階段研討會提供各會員體技術與管理資訊交換之機會,並就農業生物技術相關議題進行座談討論,且闡述最新農業生物技術研究、APEC農業生物技術發展與推廣工作分組(RDEAB)執行方案之內涵與報告工作進度和檢討。第二階段則自9月2至4日進行三天訓練研習會,則先進行環境、食品與飼料議題之全體會議,包括管理與安全性評估資料條件的全面性介紹及案例演練,並分別進行環境安全與食品/飼料安全之分組會議,最後再綜合兩分組進行全體討論與總結。

  第一階段的全體大會在8月26日農委會國合處王處長明來的開幕詞中揭開序幕,隨後由亞太經濟合作(APEC)農業技術合作工作小組(ATCWG)主導成員Keiji Kainuma博士(日本農林水產省資深顧問)與RDEAB主席加拿大食品檢察署組長Bart Bilmer先生,分別向全體與會貴賓致歡迎詞。

  8月26日上午的議題為「生物技術在農業與貿易之未來」,由農委會第二辦公室古主任德業主持,邀請澳洲農林漁業部官員Jacek Plazinski先生與日本農林水產省資深顧問Keiji Kainuma博士主講。Jacek Plazinski先生以「基因革命為開發中國家在新的千禧年帶來何種契機」為主題,闡述有效應用生物技術為工具之利基,如加強營養成分、增加產量與改善環境品質等,並強調國際競爭透明化管理系統、適當的政府政策與大眾教育等配合措施的必要性。日本Keiji Kainuma博士以「生物技術對全球農業的影響」為題,說明全球人口的快速成長導致糧食需求的增加。他進一步分析基因轉殖作物過去著重於抗病毒、抗除草劑、抗蟲與不同花色之植物研發,現在己則以改進植物生產力、品質與產量等生物功能之抗旱、抗熱與抗鹽作物研究為主。因APEC生技研究主要重點在應用科學方法進行風險評估、技術合作與有效溝通與資訊交換,故各層次分工配合極為重要;學者需以正確的科學論證對消費大眾解說與解惑;政府則需研擬適當的管理與透明化評估程序並需徹底執行,並提供資訊與大眾溝通;而產業則應對大眾說明其所製造產品的安全性。

  下午議程由農委會國合處王處長明來主持,美國糧農政策國家中心(NCFAP)處長兼資深副研究員Leonard Gianessi博士以「綜觀生物技術的利益與風險」為題,概述生技植物之現況與未來在生產面、農家收入與殺草劑使用上之影響,以及生物技術的利基與風險。

  澳洲Plazinski先生再次以「綜觀國際農業生物技術產品協定」為題,評論生物技術相關之重要國際協定,包括最重要的有世界貿易組織(WTO)有關技術性貿易障礙(TBT)、食品安全與動植物檢疫協定(SPS)與貿易相關之智慧財產權(TRIPS)協定,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CBD)之生物安全議定書等。並介紹聯合國環境方案(UNEP)生物多樣性計畫亦提供國際性指導方針與組織安全使用生物技術之審議會。

  生技產業代表主講人孟山都公司亞太科技部主任Eric Johnson博士發表「從產業的角度看農業生物科技產業的發展」,農業生技應包括有形與無形的利益,如減少殺草劑使用對農民的經濟價值與對消費者之較佳的生活環境等。他同時強調尊重自由選擇的必要性,包括使用生物技術的權利,並提出"堅決反對生技"其實是不科學的論點。

  我國中央研究院植物研究所陳慶三教授簡介我國農業生物技術國家型計畫,其詳述我國自1998年開始進行相關計畫之經費來源、計畫內容與成果,其中亦包括農業基因體計畫。

  26日晚宴由農委會李副主任委員宴請與會代表,並在我國知名演奏家演出下,讓國外代表對中華美食及文化氣息留下深刻印象。

  27日上午由我國中研院生物農業研究所籌備處楊主任寧蓀、新加坡農業局食品組組長Ms. Siew Mooi Lee共同主持,由美國、加拿大、日本及我國專家分別介紹世界農業生物技術研究之最新發展。

  美國農部動植物健康檢查署主任Subhash Gupta博士介紹「基因轉殖植物」、中央研究院植物研究所蕭所長介夫主講「水稻基因體功能與水稻作為生物反應裝置之研究」、日本國家農業科學研究所計畫主持人Takuji Sasaki博士介紹「國際水稻基因體定序計畫」、中央研究院動物研究所研究員吳金洌及海洋大學水產養殖系陸振岡教授共同發表「基因轉殖魚類」、臺灣大學畜產系鄭教授登貴介紹「基因轉殖動物」、加拿大農業與食品部官員Jim Brandle先生介紹「農業生物技術在醫藥領域的應用」。

  日本Takuji Sasaki博士介紹全球最先進水稻基因定序工程計畫,此計畫由日本、美國及亞洲等國共同分工合作稻米基因解序工作,希望進一步了解基因特性以便日後進行下一階段之研究。

  我國中央研究院植物研究所蕭所長介夫說明水稻基因體功能,並以水稻作為生物反應裝置之研究做精彩說明。中央研究院動物研究所研究員吳金洌及國立海洋大學水產養殖系陸振岡教授共同報告基因轉殖魚類之發展現況,現行正開發換肉率高、生長快速或抗病力強之不同基因轉殖魚類,此外在觀賞魚類方面有螢光基因魚、彩色魚,水產方面並發展抗病蝦及蟹。臺灣大學畜產系鄭教授登貴介紹基因轉殖動物新近研究,介紹抗病豬、應用基因轉殖動物製造凝血製劑、人體利用動物器官之移殖。

  8月27日下午大會主題為「食品與飼料之安全與標示」,由我國食品工業研究所劉廷英所長和紐西蘭農林部科技與政策司司長Peter Kettle博士共同主持,共有四位來自國內外的專家分別就食品的標準、標示、安全,以及基因改造飼料對動物的影響等各方面進行報告。

  來自日本京都大學醫藥研究所的副所長 Kazuaki Miyagishima 博士就「Codex食品標準」為題,對國際間與食品標準有關的法規之建立過程做了精要的介紹。其詳細介紹1960年以來各種不同組織所建立的法規制度。他的演講特別著重於有關食品的風險評估原則、風險評估之處理、以及如何注重整個程序的可追蹤性等重點之探討。

  加拿大食品檢查署組長Bart Bilmer先生接著以「食品標示」為題,說明Cartagena議定書將基因改造生物對人類健康之影響列為重要關切議題,因而衍生出食品標示問題。至今為止,此一議定書已有115國家簽署,其中25國已獲其政府批准;不過至今APEC經濟體包括澳洲、日本、泰國、和美國等重要國家尚未簽署,加拿大已經簽署但尚未經國內批准,並就加拿大與各國間之農產品貿易及其相關之法規做了扼要說明。

  行政院衛生署高級研究員高文彥博士以「食品安全議題」為題,報告我國目前有關基因改造食品的標示政策,其簡要介紹基因改造作物不斷湧入田間,而引起全球關切議題包括:1. 食品安全、2. 生態安全、3. 倫理社會與法律問題、4. 貿易問題。各國均努力評估與思維,以講求因應之道。我國於2001年2月22日公告「基因改造之黃豆及玉米」之查驗與登記辦法,並公布於政府網站上,在基因改造食品風險管理上,我國法規規定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食品添加物、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非基因改造食品則自90年1月1日起採用自願標示,而對於基因改造食品之標示是採用強制方式,大豆應於明(2003)年1月1日起,大豆加工品則自2004年1月1日起。另針對我國如何進行基因改造食品之安全評估、民意調查之結果、各種大眾宣導與教育之情形,使得各國代表對於我國的基因改造食品政策獲致簡要而完整之瞭解。

  加拿大農業與食品部官員Tim McAllister先生報告「基因改造飼料對動物的影響之研究」,包括評估基因改造油菜作為綿羊與豬隻食品所可能引發之影響,並以綿羊為例,提出反芻動物實用基因改造飼料所發生的影響。在綿羊試驗上,基因改造油菜所含有之轉殖基因並未能在綿羊的血液和組織裡發現;然而在豬的試驗中,可在豬的肝臟和腎臟中偵測到轉殖基因之片段。

  8月28日上午的議題為「溝通與建立共識」,由我國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陳陸宏處長和菲律賓代表(菲律賓進口檢疫站農業中心主任)Merle Palacpac女士共同主持,由澳洲、加拿大、日本、韓國以及泰國會員體報告各國建構大眾對於基因改造生物之認知之經驗。

  接下來就「建構大眾對基因改造生物之認知」為主題,由美國公眾利益之科學中心處長Gregory Jaffe博士主講「消費者團體的看法」,他指出全世界消費大眾對於生物技術產品皆存在著憂慮與疑懼,在美國和加拿大的消費大眾團體組織針對基因改造生物的種種特性及其對生態與食品安全的影響,進行科學蒐證與研究,期能釐清各種問題真相,使社會大眾知所取捨。為保證未來的安全,並恢復大眾信心,政府應建立適當管理制度。在產品正式上市前,應進行審慎客觀的研究。他認為唯有在上市前進行強制性的驗證才能取得大眾的信心,並使得相關技術日趨成熟。

  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教授陳文雄博士報告「消費者對於基因改造食品之接受度與購買意願」。陳教授就日本、挪威、台灣和美國消費者進行調查分析,顯示不同會員體之間,消費大眾對於基因改造生物的態度十分不同,但各國消費者對於基因改造食品的強制性標示政策皆採取十分支持的態度;一般而言,美國及台灣的消費者對基因改造食品較日本、挪威更能接受,但是若能有所選擇的話,美國及台灣的消費者卻寧願花較多代價去購買非基因改造之食品,其所願意接受之價差可高達50 %之譜。該研究亦顯示一般人對於基因改造食品的態度與自己對生物技術的認知有關。

  8月28日下午由我國理律律師事務所徐小波律師和馬來西亞代表(馬來西亞農業部作物防檢局資深官員)Palasuberniam Kaliannan先生共同主持「農業生物技術之智慧財產權議題」。由康乃爾大學的教授David Kryder博士和我國政治大學科技創新管理研究所主任劉江彬博士主講。David Kryder博士極力主張將科技研發成果轉為實際應用,因此智慧財產權是每位研究者所需注重的課題;劉江彬博士則就台灣的科技創新以及智慧財產權問題做了簡要的探討,他發現台灣的科技創新能力相當不錯,可惜對於將科技研發成果轉為實際應用著力不多,成為一大缺點,此為今後必須加緊努力的地方。

  隨後由我國農委會國際合作處張科長淑賢和加拿大CFIA生物技術辦公室主任Bart Bilmer先生共同主持。由Bart Bilmer先生介紹APEC農業生物技術研究發展推廣分組之成果,及最新所擬定之計畫的執行情形。

  8月29日上午由我國農委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鄭場長隨和及澳洲代表Craig CORMICK博士共同主持「基因改造生物對環境安全的影響」,首先由紐西蘭Peter KETTLE博士報告「國際植物保護委員會(IPPC)會議結果」其介紹國際植物保護會(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 IPPC) 的組織架構、成立宗旨與目的及過去的執行概況,並指出該組織面臨面臨經費不足、人員短缺等問題,希望各經濟體能多參與並給予實質的支助。

  澳大利亞Jacek Plazinski先生以「現行與潛在議題之回顧及共同田間試驗可能性之進展」為題,報告基因轉殖技術研究所獲得的基因改造作物(GM crops)均須經過田間評估試驗,在安全評估無慮下始可推廣;並介紹進年來全球數個田間試驗的實例及評估的項目。

  「基因改造生物對原生地環境的安全影響評估」各國個案研究,由墨西哥Victor M. VILLALOBOS ARAMBULA博士,以墨西哥昆沙甲(Qaxaca)地區原產的玉米原生種(landrace)為例,此為該地區的原生種玉米將因轉殖玉米的影響而可能會消失滅種,政府面對此正進行調查與提出管制的措施。

  中國大陸北京農科院植物保護研究所生物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彭于發博士,以轉殖水稻的推廣為例,說明進行轉殖基因的穩定性、基因飄流(gene flow)、雜草化的可能性、及對非轉殖作物的影響與風險評估等一系列的調查結果,並認為生物技術是永續農業發展強而有力的工具;而對生態環境之影響則有待更多的資料及長期的觀察與評估。

  我國中興大學植物病理系教授葉錫東博士介紹抗木瓜輪點病毒(papaya ring spot virus, PRSV)的轉殖木瓜之育成及在隔離試驗田試種的豐產表現。在田間試驗期間發現部份轉殖木瓜仍會受到病毒感染,經血清及異複移動檢定(heteroduplex mobility assay),發現是受到桿狀病毒 HV-pro基因的影響所造成,現已針對此問題,育成雙抗的轉殖木瓜。

  日本Tatsushi Ogata先生介紹「日本對基因改造作物的環境安全影響評估工作」,指出日本進行兩階段的環境安全影響評估田間試驗。第一階段是隔離田間試驗(isolated field trial, IFT),若一切試驗調查數據均符合規定,再進入第二階段的開放田間試驗(open field trial, OFT),經審議委員會通過才可公開推廣栽培。

  8月29日下午「各經濟體的法規系統」報告由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局長陳樹功及美國農部動植物健康檢查署主任Subhash Gupta博士共同主持。

  澳洲Craig CORMICK博士介紹澳大利亞之法規。其Gene Technology Act 2000 的目標為保護人民的健康與安全,並藉由基因技術(gene technology)途徑,確認其危險性,以保護環境,進而經由法規規範管理防制,以避免危險的產生。他確信「基因改造食品法規」一定會透明化與任務化。

  中國大陸彭于發博士敘述中國大陸的法規。他指出農業基因改造食品的新法規於2001年訂定,針對基因改造食品的生物安全性(GMO biosafety)所訂立的國家法規。內容係加強對農業基因改造食品的安全性管制,以確保人類的健康與動物、植物與微生物的安全、保護環境,並促進農業基因改造食品的研究。中國大陸目前已有五種作物、十七種產品被標示:包括大豆、玉米、番茄與種子類。

  紐西蘭Peter KETTLE博士提及在紐西蘭,僅可使用或販賣基因改造的作物與貨品,是故危險程度係依據其育種過程而定,特性在於其次,以致每種產品的情況不一。澳大利亞紐西蘭食品標準協會(Food Standards Australia New Zealand-FSANS)已擬定一套澳大利亞與紐西蘭通用的規範,即是基因改造的食品若已被更改性狀或加入DNA,就必須標示。

  菲律賓Merle PALACPAC女士介紹菲國的生物安全性法規初版於1991年訂立,此法規最主要著重於遺傳工程、進口限制、引種、釋放推廣與非傳統性的育種過程幾方面;目前沒有經過環境影響風險評估是不准進口或栽種的。

  我國衛生署高文彥博士介紹台灣政府對食品的管理,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對於食品包裝成份的標示都有明確規範,從2001年起即鼓勵對GM食品標示,而將於2003年開始強制執行標示。農委會吳明哲博士則針對GM作物的隔離田間試驗法規的定訂、實施及隔離田的設置有詳細的說明。

  俄羅斯代表Ekaterina MAKAROVA女士簡介俄羅斯現代農民生物技術的發展,如俄羅斯醫藥科學院( Russian Academy of Medical Sciences, RAMS)和俄羅斯科學院( Russian Academy of Sciences, RAS)等均積極推動研究,對於GMOs產品的商業化,政府考慮消費者保護及其對生態環境影響,俄羅斯已訂定了150條以上的生物技術法規,一切均依法行事。

  8月30日由我國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施組長養志及美國代表農部動植物健康檢查署主任Subhash Gupta博士共同主持「抽樣、檢測方法與確認」

  德國講者Maria Anna SCHAUZU博士就「Codex食品標準委員會中之GM檢測方法相關討論之最新發展」,其詳細介紹歐聯(European Union, EU)對GMOs食品和飼料標示的規範、以及對GM作物的隔離田間試驗,所有進口歐聯GMOs食品或飼料均需經過評估、驗證通過後才能販賣栽培。其並就食品營養法典(Codex Alimentarius)對基因改造作物檢測方法之討論,做一詳細說明。

  美國農部聯邦穀物檢查署(USDA-GIPSA) Don Dendall博士報告美國榖物調查,批發商和牲畜圍場署之計畫和基因改造食品測試實施現況。美國之GIPSA屬農業部,主要工作在於發展和維持榖物標準和測試方法;提供第三者官方測試服務;外銷榖物之強制測試;促進榖物之銷售,其並就管理及測試之情形進行說明。

  日本國家食品研究所Akihiro Hino博士以「日本農業生技產品之取樣與檢測之經驗分享」為題,說明日本之標示法規及其檢測方式,供各會員體學習及討論。

  30日下午針對未來APEC農業生物技術研究發展及推廣小組發展進行討論,並擬訂未來執行計畫,預計未來該小組將在各會員體分工執行下,必能在生物技術合作與發展領域上有豐碩成果。

  30日晚由衛生署食品衛生處陳處長陸宏宴請各國代表,席間安排國樂表演,演出各國知名歌曲,讓國外代表體驗東方文化之美。

  9月2至4日之APEC農業生物技術風險評估訓練課程由加拿大食品檢查署植物安全室科長Philip MacDonald、飼料安全部門生物技術專家Monica Ficker女士、加拿大衛生部創新食品部門科學評估專家Luc Bourgonniere先生擔任講師,分別介紹環境與食品、飼料之管理條件,並分組進行評估案例實地演練,讓與會之代表實際就案例進行各項評估資料並由講師進行指導,我國內各與會單位代表均認為此一訓練課程兼具理論及實務,尤其對於未來我國實際執行風險評估時各項應注意之重點,有具體之了解。

  本次會議在9月4日中午正式結束,與會代表對於我國主辦此一活動安排及秘書作業表達肯定,並對台灣留下極佳之印象,我國與會代表亦藉此機會與各會員體之專家交換經驗與看法,相信對於我國生物技術政策及管理水準提昇有極大助益,大會雖然結束,但相信這是我國農業生物科技與國際接軌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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